养老护理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养老护理员工作职责
1.日常生活照料
(1)膳食分配:①监督饮食:为能自理的老人进行膳食分发、调配、了解老人个体的膳食需求,及时反馈老人对饮食的意见。②喂食:为不能自理的老人喂食,注意安全,保证饭菜的温度令老人感到舒适,以防哽噎。
(2)协助如厕:按流程,按时协助老人如厕;按个案,随时协助老人如厕。
(3)清洁皮肤:①沐浴:根据老人情况,采用沐浴、盆浴、床上浴等不同方法为老人清洁皮肤。②更衣:根据老人需要,随时或定时更衣,注意有残疾的老人的更衣方法。③衣物整理:按流程或随时整理衣物,并加强管理,防止丢失。
(4)整理仪表:①皮肤、毛发的护理。②剃须及指(趾)甲的护理。③衣、帽、鞋的整洁。
(5)确保安全:对需要全部协助或部分协助的老人都应护理到位,随时注意老人的举动及心理变化,使老人有安全感。
(6)责任到位:按岗位要求对老人实行三班、两班或24小时轮流值班护理,完成本岗位的常规工作,如晨、晚间护理等。
(7)陪护老人:在团队长的安排下,完成护送老人外出就诊或其他内容的陪护;协助护士完成康乐活动和评估工作;完成医生、护士和康复师指派的工作。
2.给予精神安抚 帮助有康复需要的老年人进行康复功能训练;对于临终老人,需要给予临终关怀,减轻或缓解老年人精神上和身体的痛苦;帮助临终老人和他们的亲属正确对待人生的生死离别,减少逝者家属因亲人离去没有思想准备造成的痛苦。
3.操作熟练安全 做好防跌倒、防坠床、防烫伤、防误吸误服、防压疮等“五防”工作;还要求护理员在工作中要及时发现老年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及时汇报,并积极参加各类护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二)养老护理员工作要求
我国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2007年颁布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养老护理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四个等级,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1.初级养老护理员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实现生活照料和技术护理两大类职业功能,即清洁卫生、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安全保护、给药、观察、消毒、冷热应用、护理记录以及临终护理。
2.中级养老护理员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实现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和心理护理四大类职业功能,即除了初级养老护理员的职能,还具体包括急救、常见病护理、肢体康复、闲暇活动以及沟通与协调。
3.高级养老护理员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实现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以及培训与指导的职业功能,即急救、危重病护理、健康教育、康复训练、闲暇活动、心理保健、情绪疏通、护理培训以及操作指导。
4.技师 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实现技术护理、培训与指导以及护理管理的职业功能,即环境设计、护理计划、技术创新、护理培训、操作指导、组织管理以及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