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目标
2026年01月15日
(一)
财务
会计目标
现代会计理论认为财务会计目标主要有受托责任目标和决策有用目标。
1.受托责任观目标。受托责任产生源于企业财产所有权与财产使用权的两权分离。以受托责任为财务会计目标,这使得财产受托人侧重对财产委托人的财产使用状况及经济绩效进行评价。在受托责任目标下,财务受托人更倾向使用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计量资产的价值,这样财产受托人就会为财产委托人提供相对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以解除其受托责任。对于在受托责任目标下受托责任的解除,由于两权分离较为清晰,因此委托人可采取“用手投票”的方式解除受托责任。
2.决策有用观目标。决策有用目标的产生也是源于企业财产所有权与财产使用权的两权分离,但“两权分离”的程度比较受托责任目标情况下则显得相对模糊。具体体现在众多的财产委托人(分散的股东)与单一的财产受托人(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受托关系变得异常复杂,甚至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决策有用观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资成立的特鲁彼拉特委员会在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了大量的实证调查研究后得出的结论。决策有用观的主要观点是:根据美国会计学会发表的《基本会计理论报告》,会计的目标是为了“做出关于利用有限资源的决策,包括确定重要的决策领域以及确定目的和目标”而提供有关的信息。因此,潜在的投资者只能依赖财产受托人提供的会计报表信息来做出投资决策,以确定其拥有资源的投资去向。在决策有用目标下,对于受托责任的解除,由于两权分离较为模糊且复杂,委托人(分散的股东)只能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解除受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