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非工程措施
非工程措施是防御和减少山洪灾害的重要保障,强调以预防为主,通过预报、预测事先获知信息,提前作出决策,实施躲灾避灾方案。主要有以下非工程措施:
(1)编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根据风险图调整山洪易发区土地利用结构。通过调查与计算,对山洪灾害防治区内可能发生的不同频率的山洪灾害进行预测,标示防治区内各处灾害的危险程度,以便进行山洪灾害风险管理。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划分为危险区、警戒区和安全区,对不同风险区采取不同的防灾减灾对策。危险区应严格管理,严禁在此区域搞开发建设;警戒区房屋必须要有防护措施,以减轻灾害危险;安全区是可以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是危险区、警戒区内人员的避灾区域。
(2)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区控制和管理政策法规建设,并使法律法规得到严格执行。通过制定风险区控制政策法规,有效控制风险区人口增长、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通过制定风险区管理政策法规,规范风险区日常防灾管理、山洪灾害地区城乡规划建设的管理,维护风险区防灾减灾设施功能,规范人类活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区山洪灾害。
(3)根据山洪灾害特点,编制山洪灾害防治预案,建立山洪灾害预防领导、指挥及组织机构,建立各地抢险救灾工作机制、救灾方案及救灾补偿措施等。进行山洪灾害普查,明确山洪灾害范围与影响程度,确定避灾预警程序和临时转移人口的路线和地点。保证在山洪灾害初发时就能做到快速、准确地通知可能受灾区做好转移、抗灾准备,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https://www.daowen.com)
(4)加强山洪灾害风险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
(5)建立山丘区监测、通信、预警系统,为提前预见山洪灾害的发生,有效减少或避免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重要支撑。监测系统包括气象、水文、泥石流和滑坡监测系统,各部门实时收集所辖监测站点的监测信息,制作山洪灾害预报并发布警报,为人员撤离、防灾避灾提供依据。
(6)对处于山洪高发危险区、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势低洼之地以及受滑坡、泥石流威胁,且治理困难的地方实施搬迁避让措施。对难以治理的滑坡、难以防护的村镇,应调整山洪易发区土地利用结构、村镇布局,在城镇、村镇建设和居民建房时尽量避开灾害易发点。对已建的城镇、村镇、居民点如果处在危险区域内,并且工程治理难度或者投资很大的地方采取主动的避让措施,实施鼓励人口外迁的措施,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7)在山洪暴发期间,将危险区居民分散,对不能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居民就近临时转移到安全地区。从人口聚集地到安全区的转移道路充分利用现有乡村公路,并适当修建、扩建转移道路,在各人口聚集地及道路转弯处设置道路指示牌,便于居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