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工程措施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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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工程措施
在山洪易发区,由于暴雨引发溪河洪水迅猛暴涨,在地形、地质条件恶劣时,还会引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造成水土流失,河道淤塞。在山洪易发区下游及其影响区域,由于暴雨引发的山洪及其泥石流,淹没整个村镇、村庄与农田。为减轻山洪灾害造成财产损失,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施以下必要的工程措施:
(1)拦挡措施。对不同类型的山洪沟,根据特点,结合需要,在沟道内修建或扩建水库,拦蓄洪水,修建谷坊或拦沙坝等拦蓄上游泥沙。
(2)河道整治工程。对于淤塞的河段,通过疏挖和扫障等工作,扩大行洪断面,对于岸坡垮塌严重的堤段采取护岸措施,同时清除各类违章阻水建筑物,确保河道行洪畅通。
(3)堤防工程。根据流域防洪总体规划,在规划布置防洪堤的两岸修建防洪堤,堤防标准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确定。(https://www.daowen.com)
(4)排洪渠修筑与整治。为防止山丘区坡水危害农田与两岸居民,结合防洪工程,对两岸已建排洪渠进行维修与加固整治,并新建部分排洪渠。
(5)山坡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坡面、梯田工程,坡改梯工程布设在小于25°的坡耕地上,并配套坡面和田间蓄排水设施以及作业道,包括修筑山坡截流沟、排水沟(渠)、蓄水池等。
(6)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小流域内水库大坝存在的渗流、稳定、洪水标准偏低等主要安全隐患采取适当的工程措施进行除险加固,避免因水利工程失事造成灾害。
(7)滑坡、泥石流沟治理。采用拦沙坝和拦沙林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支沟内的重力侵蚀和泥沙的输移。加强沟底林的建设,采用生物措施,固定沟床,稳定谷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