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常识及其防护

一、核武器常识及其防护

(一)核武器概述

核武器是利用原子核裂变或聚变反应瞬间放出的巨大能量,具有大规模杀伤破坏作用的武器。按结构原理,可分为原子弹、氢弹和特殊性能核武器;按作战使用范围,分为战略核武器和战术核武器;按配用的武器,分为核导弹、核炸弹、核炮弹、核地雷、核鱼雷和核深水炸弹。核武器包括核弹头、弹头运载工具和其他部分。一般说的原子弹、氢弹是指弹头部分。运载工具是用来发射或投射核弹头的工具,有导弹、火箭、飞机、火炮、潜艇、鱼雷等。

核武器可制成弹头,装在火箭上射向目标,可以从陆上发射或从水面舰艇发射,也可以由潜艇在水下发射。核武器还可以制成炸弹由飞机投掷,制成炮弹由火炮发射。其爆炸方式有空中爆炸、地面(水面)爆炸、地下(水下)爆炸几种。不同的爆炸方式,杀伤破坏效果不同,外观景象也不同。通常会依次出现闪光、火球、尘柱、蘑菇状烟云,并在一定范围内能听到巨大的响声。

(二)核武器的杀伤破坏因素

核武器爆炸后,能产生五种杀伤破坏因素: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核电磁脉冲、放射性污染。前四种杀伤破坏因素一般只出现在爆炸后几十秒钟时间内,因此统称为瞬时杀伤破坏因素。放射性污染持续的时间较长,可持续几天、几个月或更长时间,称缓效杀伤破坏因素。在核武器爆炸释放的全部能量中,冲击波约占50%,光辐射约占35%,放射性污染约占10%,早期核辐射约占5%,核电磁脉冲所占比例很小,可忽略不计。

1.光辐射

光辐射,又称热辐射,是爆炸后1秒至10秒时间内的闪光及几千万摄氏度以上的高温火球辐射出来的强光和热,其杀伤破坏因素包括“烧”“爆”。光辐射直接照射无隐蔽的人员会造成烧伤。如果用眼睛看核爆炸的火球,会产生闪光盲或造成眼底烧伤,在爆炸中附近人员吸入被光辐射加热的空气,会造成呼吸道烧伤。光辐射能引起大面积火灾,引燃、引爆其他易燃易爆物,同时造成人员的间接伤害。不过一切挡光的物体,都能减弱它的作用。白色和浅色的物体防护效果较好。

2.冲击波

冲击波是核爆炸时(几十秒钟内),高温高压火球猛烈膨胀压缩周围空气而形成的高速高温高压气浪。它对人员、物体都能够造成严重的挤压、抛掷作用。挤压作用会造成严重内伤,如肺、胃、肝、脾等出血破裂;抛掷作用会造成外伤,如皮肉撕裂和骨折。冲击波可造成建筑物倒塌,砖瓦抛掷造成人员间接伤害及堵塞交通。冲击波也受地形影响,高山、山丘和建筑物等的正面可使冲击波超压增大1~7倍,其反斜面可使超压下降60%~70%。

3.早期核辐射

早期核辐射,又称贯穿辐射,是核武器所特有的一种杀伤破坏因素。早期核辐射是核爆炸最初十几秒钟内放射出来的人眼看不见的γ射线和中子流,作用于人体时无特殊感觉,能破坏人的组织细胞,使人得急性放射病,症状是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发热、脱毛症、皮下出血等,被害者大部分在一个月内死亡。早期核辐射会使光学玻璃变暗、胶卷曝光、化学药品失效,并能影响电子仪器性能。它一方面能穿透各种物质,另一方面又会被各种物质削弱吸收。例如,1米厚的土层或0.7米厚的钢筋混凝土能使早期核辐射削弱到原来的1%。

4.核电磁脉冲

核电磁脉冲是核爆炸瞬间产生的一种强电磁波。其作用半径可达几千千米,对人员没有直接的杀伤力作用,但能消除计算机上存储的信息,使自动控制系统失灵,无线通信器材和家用电器受到干扰和破坏。

5.放射性沾染

放射性沾染是核爆炸后,从蘑菇状烟云中散落下来的放射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因重力作用或随风扩散时,之间降落到地面或其他物体上,使爆心周围和下风方向地区的物体、空气和地面等受到沾染,并形成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沾染区。放射沾染的程度和分布情况与天气、地形、爆炸方式有关。地面爆炸时,地面沾染严重,范围大,作用时间长,对人员行动影响大。放射性沾染通过射线起杀伤破坏力作用,作用时间比早期核辐射要长,在沾染较严重的地区,通常在几个月以上。

放射性灰尘的沉降,会造成三种伤害:当放射沾染随空气、水、食物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伤口进入人体时,可引起内照射损伤;人员处在被沾染的环境中,人体周围被沾染的物体向人体发出的射线会造成外照射损伤;皮肤落上放射性灰尘,或接触沾染严重的物体会引起皮肤灼伤。

(三)核武器的防护(https://www.daowen.com)

核武器虽具有巨大的杀伤破坏作用,但只要了解其基本的防护知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掌握防护技能,还是能够减轻或避免其伤害的。

我国核试验证明,各种野战工事都能减轻或避免核武器对人员的伤害。如果能利用专业的人防工程进行躲避固然是最好的,即使没有人防工程,也可以通过一些民用的地下空间进行躲避,如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铁等。

1.室外人员防护原则和方法

来不及进入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掩蔽场所的室外人员,应从防护较严重的瞬时杀伤因素着眼,防护的原则是减少暴露表面,争取重型屏障、重点保护头部、减少碎片杀伤。

防护要领:立即背向核爆炸中心卧倒,双手交叉垫于胸前,脸部尽量夹于两臂之间,两肘前伸,双腿伸直并拢,闭眼、闭口、停止呼吸15~20秒。也可就近利用地形地物,如土丘、矮墙、花坛等物防护,可横向核爆炸中心卧倒,也可利用沟、坑、渠等地形防护,方法是立即跃入坑内,跪、坐或卧于坑内,双手掩耳,闭眼、闭口,暂停呼吸。室外防护应避开高大建筑物、高压电线及易燃易爆物。带瞬时杀伤因素过后,立即进行呼吸道和皮肤的简易防护,戴上防毒面具或口罩,披上防毒斗篷或雨衣、塑料布,按人民防空指示转移出沾染地域或就近进入人民防空工程中掩蔽。

2.室内人员防护原则和方法

室内人员防护原则是:利用坚固的建筑部位和家具,减少暴露,设置屏障,保护重点部位,减少碎片杀伤。

防护要领:发现闪光后应立即利用墙角卧倒,最好在靠近墙角的桌下或床下卧倒,也可以在较小的房间内躲避。应避免开门窗和易燃易爆物,以免玻璃碎片使人员击伤或造成其他间接伤害。冲击波过后,应立即抖落身上的尘土,迅速进入人防工程进行防护。若没有人防工程,也可以进入冲击波袭击后未倒塌的建筑内,关闭门窗,防止放射性灰尘进入室内。

3.在放射性沾染区的人员防护方法

人员在沾染区行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或面具、扎三口(领口、袖口、裤脚口)、穿雨衣或斗篷、戴手套、穿雨靴;不要随便接触沾染物品,不要坐卧和脱下防护器材;严禁在沾染区吃东西、吸烟和饮水。

行进时,应按照专业人员设置的标志,避开沾染程度较高的地域。应选择路面结实、街道较宽的背风墙侧行。人与人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脚步要轻,尽量减少灰尘扬起,快速行进,尽量缩短在沾染区的时间。

乘车时,除应做好个人防护外,要关闭车窗,盖严棚布,加大车距,车上人员不要随便下车,上下车要尽量不接触车轮和挡泥板。

4.在安全区转移人员的防护方法

转移安全区的人员,要有计划,有组织地采取多种措施,消除身上的沾染。例如,人员应侧风站立,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将服装一件一件地脱下消除,消除后,有顺序地放在上风方向。对服装消除的方法通常有拍打法、扫除法、抖拂法、洗涤法。

人员皮肤受沾染用毛巾或纱布擦拭。擦拭时应从上到下,顺着一个方向进行。擦一次,将毛巾翻叠一次,防止已消除部位重新沾染。误食了沾染食物和水,可采取催吐、洗胃、多喝水、利尿法排出。有条件时,可按照医生要求服吸附剂、缓泻剂加快放射性物体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