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遇上生产机遇
韩战替丰田再度制造了需要的高潮。在发生劳资纠纷的时候,双方即已同意以每月生产960辆车为基准。公司重建及裁员时,工厂工人数目亦以这生产规模为准。然而,这个裁员建厂的计划还没来得及执行,美军就发下大量订单给丰田。美军向日本订货,除了因为从美国本土运送战车到韩国运费昂贵之外,时间运输上可能也会延误战争,远不如在日本订货来得方便。韩战结束后,美军仍就近继续向丰田采购卡车,供应日本邻近的美援地区,直到昭和37年(1962年)为止,前后大约10年。
昭和37年,美国议会突然通过了“美军购置卡车必须购制本国制品”这条法律,因此便停止向日本采购。美国有一种所谓的“搭便”(rider)制度,可以将一个法案以搭便车的方式顺便列在另一个法案条文内。密西根州的一位议员便是利用这种制度,当委员会通过一个法案之后,在法案的最后加上“美军不得向日本采购卡车”的条例。(https://www.daowen.com)
美军事先对此事全不知情,等到骤然发现时,法案已在议会正式通过了。他们慌忙四处设法,但一切为时已晚。听到消息后,我急忙赶到华盛顿,对国务院及财政部大发怨言:“既然和我们订了契约,突然不经事先通告就取消,太不合道理了!”
最初美军是为了韩战需要才向日本购买卡车。后来,还以我们的卡车供应菲律宾、泰国、印尼、越南等有美援的东南亚同盟国。日本厂商当然因此大发利市。美国花旗银行为了丰田的需要,还特别在名古屋设立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