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兵分类

(三)民兵分类

我国民兵按年龄和训练程度不同,通常分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大类。其中的普通民兵为二类士兵预备役,是我国预备役兵员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基干民兵则为一类士兵预备役,是首批动员参军参战的对象,是战时坚持就地作战和平时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

1.普通民兵

普通民兵是新兵役法中确认保留的二类民兵,其分布面广,数量较多,是我国后备力量的组成部分。普通民兵为年满18~35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劳动,没有残疾,没有明显慢性病的中国公民。为了保证民兵的群众性,并使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紧密衔接,就通过组编普通民兵把服二类预备役的人员更好地管理起来。为了保证民兵组织的广泛性,要求能够编1个民兵班的单位都要编普通民兵。农村一般是以自然村为单位编排或者班,城市厂矿、企事业单位通常编班或排。(https://www.daowen.com)

2.基干民兵

基干民兵是一类民兵,是执行应急任务、配合部队作战和兵员动员的骨干队伍。参加基干民兵的条件要求高于普通民兵,多为年龄在18~28岁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根据需要,还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但通常情况下,基干民兵的发展有一定的计划性,不是只要具备年龄条件的公民都可以参加基干民兵,而只能是其中的一部分。其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均按应征青年的同等条件掌握。除此之外,还要经过基本的军事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