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产业协作

三、加强产业协作

我国的移动支付参与主体基本处于“单打独斗”的状态。2012年,在移动支付标准颁布后,跨行业的合作虽然有所展开,但合作的范围较窄,融合的程度也十分有限。三大电信运营商通过分别寻求金融系统合作伙伴,研发推出 NFC 产品,增加自身客户黏性,开始新一轮的排他性竞争。

中国银联和三大电信运营商均建立了各自的可信服务管理。商业银行的手机钱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产品、各机构拓展的行业应用等关联的银行卡账户一般都局限于自身或合作银行,这不仅会影响客户的使用体验,阻碍联网通用、共同发展,也制约了业务的发展壮大,造成重复建设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从国外经验来看,韩国电信运营商 SKT 与信用卡公司通力合作,降低移动业务费率,同时信用卡公司将收单收益返还给消费者和商户,推动移动支付的普及,共享市场发展成果,这一做法无疑对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各方协作共赢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协调各方利益,加强合作共赢

监管部门和行业联盟要协调参与各方的利益,加强产业链各环节间的协作配合,促进跨行业融合,积极推动产业合作试点,倡导合作共赢的移动支付发展模式。(https://www.daowen.com)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已于2012年底成立移动支付专业委员会,并发布了移动支付行业的自律公约,要在此基础上扩大移动支付联盟参与者的范围,提高行业联盟的影响力,探索建立合理的近场支付商业模式,协调利益分配机制,加快近场支付商圈建设,整合各方商户资源,共同推动移动支付受理商户成片、成街、成圈,逐步优化移动支付客户体验,引导参与各方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联合开发交通、教育、水电煤气领域的近场支付业务,真正实现便民惠民的目标。

(二)积极培育开放共享的竞争环境

首先,要通过政策规范、业务监管等方式鼓励支付业务创新。我国移动支付尚处于起步阶段,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移动支付参与者的积极性,鼓励各家机构在大力营销适合基础设施完善地区的高端技术解决方案的同时,也要积极在金融网点缺乏、服务供给不足的农村地区推广低成本移动支付商业模式,实现百花齐放。

其次,要合理设置移动支付服务市场的准入门槛,允许多方参与主体提供服务,参与市场竞争;要保障产业资源共享,预防和防止垄断,保障移动网络通道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