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你也有民事权利——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青少年,你也有民事权利——谈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案例】小芳是一年级学生。天有不测风云,一天小芳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双亡,留下平房两间。小芳有一哥,比他大8岁。6年后,小芳的哥哥结婚成家,欲将这2间平房占为己有。小芳不愿意,就找哥哥评理,要求分一间给她。她哥却说:“不行。你是个孩子,又未成年,不能得父母留下来的房子。”

【评析】小芳的要求合理吗?小芳哥的话正确吗?这里面有一个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就是说,一个公民从一出生直到死亡这段时间里,不管是男是女,不管年龄大小、不管健康与否等等,都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且这种资格是法律规定的,任何人不得加以限制和剥夺。公民有哪些民事权利呢?主要包括:合法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承包权、继承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著作权等等,这些权利均受法律保护,且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当然,公民在享有这些民事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义务,比如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共财产等义务。(https://www.daowen.com)

因此,上述小芳虽未成年且又为女性,但她是一个公民,依法享有法律所规定的各种民事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剥夺。小芳完全有权利继承她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

【操练】分析:设“我的民事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我将怎么办?”至少列举出三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