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真不了”——话说伪造货币罪
2026年03月18日
“假的真不了”——话说伪造货币罪
【案例】无业游民沙某、李某、王某为了发财,从1996年2月起,先后制造假人民币100元面值的350张,50元面值300张,然后以半价在黑市上出售。1997年元月,当沙某、李某、王某在某集市上再次出售假人民币时,被当场抓获。共缴获赃款2万余元。
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据《刑法》第122条规定,以伪造货币罪判处沙某、李某、王某之人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全部非法所得。
【评析】近几年来,由于少量假钞流入市场,使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受到干扰。但假的真归是假的,人民群众一定要擦亮眼睛,善于识别货币的真假,以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假钞,请及时报案。
所谓伪造国家货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伪造国家货币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有①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人民币的行为,比如刻板印刷、影印、复印或手工描绘,仿照国家货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制造假人民币;②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至于这种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https://www.daowen.com)
本案中,沙某、李某、王某三人为了发财,伪造人民币数量较大,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毁坏了人民币良好的信誉,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操练】案例分析:
个体户宋某,以3万元的价格从农机厂购回一台小四轮运输车,但在付款时,发现宋某所付3万元钞票中夹杂有10张100元的从画册上剪下来的人民币图样。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国家货币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