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临床意义

(二)临床意义

1.血小板增多 血小板计数大于400×109/L为增多。①一过性增多见于急性大失血、脾切除后、急性化脓性感染、急性溶血。②持续性增多见于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及一些恶性肿瘤早期。(https://www.daowen.com)

2.血小板减少 血小板计数小于100×109/L为减少。①造血功能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白血病、放射病、多发性骨髓瘤、骨髓转移瘤、缺乏维生素B12等。②血小板破坏增加: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脾亢、系统性红斑狼疮等。③血小板消耗过多: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尿毒症等。④感染或中毒:伤寒、败血症、化学药物中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