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一、食品 安全监督 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者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