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改造效果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2.1.5 改造效果

1)节能量

根据《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进行节能量核定。结果显示,本工程实施节能改造后节能效果显著,空调系统能耗下降20.64%,照明系统能耗下降61.46%,室内办公电器插座用能下降1.22%,特殊用电系统(厨房抽排风机节能改造)下降11.58%,改造后综合节能率约为24.64%。按照2012年度能耗值核算,可实现节能量达到119.89 tce/a,即电力消耗减少31.8万kW·h/a,天然气耗量减少1.49万m3/a,实现CO2减排量达到318.91 tce/a。

2)投资回收期(https://www.daowen.com)

按照项目现有电力0.76元/(kW·h)和天然气1.7元/m3能耗基价核算,可实现直接的节能收益约27.51万元/a。该工程改造总投资270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10 a,考虑政府补贴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2 a。

3)运行效果

改造后教师和学生普遍反映教室照度比以前提高,经实测完全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而且节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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