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5 改造效果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4.2.5 改造效果

1)节能量

根据《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进行节能量核定,本工程实施节能改造后节能效果显著,改造后综合节能率为20.1%,详见表14.11。

表14.11 两江酒店节能量计算汇总表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2)投资回收期

按照项目现有电力0.76元/(kW·h)能耗基价核算,可实现直接的节能收益约44万元/a。该工程改造总投资183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4 a,考虑政府补贴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 a。

3)运行效果

改造后建筑内各功能房间环境温度均达到设计要求,在2013年夏季重庆地区突破近50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高温酷暑天气下,系统能保证运行正常,相同功能房间温度相差不超过1.5℃,办公室内部工作面有效照度达到280~310 Lx,对使用舒适度未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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