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2 改造模式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5.2.2 改造模式

该项目节能改造采用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业主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签订5年期合同,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全额出资,严格按照业主委托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方案进行节能改造,涉及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照明、插座设备共计3大类。合同双方约定参照改造前2013年的能耗,以节能改造前后实际能源消费账单为依据,根据《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节能量核定办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应用技术规程》DBJ50/T—163规定的节能量核定方法进行核定,在相同使用条件下,实现改造后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业主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按照2∶8的比例分享5年期节能收益。同时,根据《重庆市节能示范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渝建发﹝2012﹞111号),通过节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和节能量核定后,该工程可根据实际改造建筑面积获得35元/m2的补贴资金,补贴资金依然按照2∶8的比例由业主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分享。(https://www.daowen.com)

项目于2014年2月正式通过改造方案评审,于2014年10月正式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