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结果及分析

第五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表13-4检验了环境披露的价值相关性。将全部的环境披露、硬披露和软披露分别代入模型进行了检验,得到三个结果。可以看到,无论使用哪种信息披露水平,都没有对Q值产生显著影响。

表13-4 多变量线性回归结果

续表

注:括号中为t值,***表示在0.01水平(双侧)上显著。

另外,我们可以看到,披露具体环境信息的硬披露,对公司的价值具有负面影响,表明公司的排污数据具有两面性:一方面,排污数据准确地报告了公司的环境绩效状况,降低了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高。但另一方面,排污数据又可能引发政府工具企业披露的排污数据制定新的减排要求的可能,增加了遵从成本;同时,排污数据可引发公众和消费者的反感,降低了公司的声誉。所以这些又会损害公司的价值。两个方面综合的结果表明,当前在中国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利弊大体抵消,但弊轻微地大于利。

那些没有具体排污数据,而纯粹地进行“夸夸其谈”的软披露,对企业价值具有一定的正向影响,说明公司的环境方面的宣传,起到了一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