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附录2《“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党中央、国务院格外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事业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国务院2016年8月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 (以下称《纲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得到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城乡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服务状况明显改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一、《纲要》实施进展和取得的成效
(一)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困难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等作为群体攻坚重点”、 “加快织密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把没有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兜起来”。 “十三五”时期,71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脱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实现突破,困难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残联、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国人民银行等26个部门单位制定的《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群体攻坚的重点,加强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按照国家现行脱贫标准,累计710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贫困残疾人家庭收入增长了2.7倍(由2015年的2824.9元增长到2020年的10384.8元)。616.4万残疾人得到产业扶持, 684.5万残疾人获得扶贫资产收益,88万残疾人获得扶贫小额信贷支持,58.1万残疾人享受扶贫公益岗位,69.2万残疾人享受易地搬迁政策,873.7万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各地创造了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家庭无障碍改造、康复扶贫、产业助残扶贫、电子商务助残扶贫、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等一系列帮扶贫困残疾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讲到,“身残志坚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坪子村芭蕉箐小组村民张顺东说:‘我们虽然残疾了,但是我们精神上不残,我们还有脑还有手,去想去做。’贫困群众的精神世界在脱贫攻坚中得到充实和升华,信心更坚、脑子更活、心气更足,发生了从内而外的深刻改变!”脱贫攻坚焕发了残疾人的自强精神和创造能力,很多残疾人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参与脱贫攻坚,他们不但改变了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还带动周围的乡亲和残疾人兄弟姐妹一道脱贫增收,他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事迹感动激励了全社会,成为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的生动典型。李娟等20名残疾人获得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的全国脱贫攻坚“奋进奖”、 “奉献奖”、 “贡献奖”,为残疾人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的杨淑亭等34名个人和驻马店市残联等5个集体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2.残疾人社会救助得到强化。
107.5万残疾人得到特困救助供养。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增加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设备,强化了特困残疾人兜底保障能力。1076.8万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将低保边缘家庭中三四级成年精神、智力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湖北、贵州、甘肃等地对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提高补助标准。以贵州省为例,2015年,贵州省低保平均标准农村为2620元/人/年,城市为453元/人/月,到2020年,农村为4620元/人/年,城市为645元/人/月,残疾人在此基础上再提高20%—30%,提高幅度超过60%。加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资助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其难以承担的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加强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救治、寻亲和安置服务。陕西、湖南等地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为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原因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残疾人提供救助。福建、重庆等地开展一户多残家庭帮扶救助。
3.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率和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落实困难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十三五”末,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699.2万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140.5万人领取养老金,680.1万重度残疾人和303.7万非重度残疾人得到政府参保资助。辽宁、云南等地为55—59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助,与基础养老金同步调整。29项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加强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保障工作,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十三五”时期,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加近5000万人,达到2.6亿人,因工伤致残的残疾职工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含辅助器具配置)等方面获得稳定的制度保障,并通过建立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稳步提升待遇水平,伤残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达3449元,月人均护理费达2265元。内蒙古、吉林、海南等地支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
4.残疾人社会福利实现突破。
2016年开始全面实施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称两项补贴)实现制度全覆盖,并建立起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十三五”时期,累计投入1300多亿元,为1212.6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为1473.8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成为实现残疾人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目标的重大制度保障。江苏、广东等地将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范围。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各级各类托养服务机构达到8370个,486.5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各种形式的托养服务。西藏等地将困难孤寡残疾人优先纳入特困供养服务对象。北京率先建立重度残疾人寄宿制托养补贴制度,并对重度残疾人与重度残疾、高龄父母共同入住机构给予倾斜保障。河南省驻马店市依托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开展残疾人集中托养;河南省南阳市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社会福利机构,开展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社会化托养照护;河北省衡水市探索以农村特困供养机构为主体、专业医疗机构为辅助、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模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等残疾人托养机构将托养与脱贫相结合,创造了“隆隆薯”、 “善满家园”等残疾人脱贫攻坚品牌。
图1“十三五”时期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情况
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广东、青海、宁夏、重庆等11个省(区、市)及部分市、县建立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北京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十三五”时期,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约296.8万人次;完善残疾人驾驶汽车政策,进一步保障了单眼视障、单手缺失残疾人驾驶汽车权利。重庆等地为残疾人发放C5驾照补贴,北京等地实行残疾人专用车辆免费停车。制定落实残疾人公共交通优惠便利政策措施。国铁集团、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残联共同改进完善残疾人旅客专用票额发售工作,残疾人可以在12306网站(含APP)购买为重度残疾人预留的卧铺下铺或专用席位。交通运输部健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明确班车客运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对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等执行客票半价优待政策。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残联制定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政策,对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优惠。福建、海南、贵州、陕西等地给予残疾人用户不低于50%的优惠;北京、山西、浙江、湖南、重庆等地推出残疾人专属优惠卡、优惠套餐。天津、河南等地为残疾人发放信息消费补贴。
农业农村部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中支持地方在成员身份确认、资产折股量化等方面对贫困残疾人家庭给予适当照顾。税务总局全面落实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予以优惠;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免增值税,残疾人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海关总署落实残疾人及其用品通关便利措施和进口税收优惠,“十三五”时期,全国海关在残疾人专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政策项下免征税款4.3亿元。
5.残疾人基本住房得到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在补助标准上予以倾斜支持,为42.9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危房改造。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等方式减轻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负担。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安排公租房,在选择户型、楼层等方面给予照顾。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市场租房给予租赁补贴,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多样化的住房需求。“十三五”时期,全国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全面“清零”,47万城镇残疾人家庭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享受公租房保障。
6.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残疾人健康防护和民生保障。
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对受疫情影响的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和照料服务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把残疾人和残疾人福利机构作为疫情防控的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加强对残疾人的心理疏导服务,为确诊残疾人提供精心治疗和无障碍服务。民政部按时足额为残疾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两项补贴,为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提供临时救助和生活保障服务。教育部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的疫情防控、线上教学和有序复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支持残疾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中国残联加强无障碍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制定残疾人社会支持和个人防护指南;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全国残疾人服务机构实现“零传染”;做好因疫情被隔离或亲属被隔离残疾人的走访探视和生活保障,开展线上康复、职业培训、安全教育等服务。湖北、江苏、江西、广东、西藏、青海等地努力解决受疫情影响盲人按摩机构、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困难和残疾人农产品滞销问题。应急管理部、民政部等在洪涝等自然灾害救援中重点保障残疾人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基本生活和灾后重建,在社区减灾工作中重点保护残疾人等脆弱人群;加强对残疾人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组织残疾人开展应急演练、技能培训等,提高残疾人、残疾人服务机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就业扶持政策更加完备,城乡残疾人就业稳中向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健全特殊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等提出要求,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对帮扶残疾人就业做出安排,李克强总理对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做出批示。这些都有力地增强了残疾人就业创业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十三五”时期,城乡新增就业残疾人180.8万人,超额完成预期指标。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规模每年均超过800万人,2020年已达862万人。
1.就业扶持政策更加完备。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等制定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自主就业创业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完善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扶持和保护。
2.残疾人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得到加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残疾人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农业农村部将农村残疾人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十三五”时期,新增培训残疾人251.3万人,为301.6万人次农村残疾人提供了实用技术培训,年均40万残疾人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项目,残疾人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升。举办了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三届全国残疾人展能节。参加了第九届国际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了8金6银6铜的优异成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每年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有力带动稳岗就业和社会帮扶。教育部开展了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及言语残疾人认定特殊教育学科教师资格的试点,并逐步扩大。退役军人事务部按规定加强退役残疾军人免费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积极促进残疾职工、残疾青年和残疾妇女就业创业。市场监管总局为残疾人自主创业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提供宽松便捷的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残疾人和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残疾人教育、脱贫和就业创业。中国残联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和改进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十三五”时期,全国各级各类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2782个,专职工作人员1.2万名,挂牌建立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478个。
3.多渠道、多层次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
推动党政机关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十三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等地录用残疾人公务员年均百余名。工业和信息化部鼓励互联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阿里巴巴、京东、新浪等均已推出面向残疾人的专属岗位和职业培训,约20万残疾人在淘宝天猫注册网店,阿里巴巴提供云客服、字幕翻译、编程、美编等在线工作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盲人按摩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达到12021人,保健按摩人员达到11万余人,形成了无锡“好轻松”、南昌“洪派盲人按摩”、大同“平城推拿”等服务品牌。上海、北京等地创新推出“熊爪”咖啡、黑暗餐厅等残疾人新就业形态。培育了河北省行唐县残疾人双创园、湖南七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残疾人创业企业。
积极发展辅助性就业,帮助难以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重度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全国建有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2000余个,安置各类残疾人14.3万人。北京、天津、江苏、江西、河南、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在创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形式、落实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制度、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开展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产品展销、加强和改进残疾人就业服务等方面创造了一系列成功经验和做法。
图2 2020年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情况
(三)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社会环境更加友好便利。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作为重点领域纳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包括残疾人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等服务全面开展,覆盖面不断扩大,质量效益不断提高,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撑。
1.大力开展残疾预防。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控制残疾的发生发展做出部署。中国残联牵头成立由17个相关部门组成的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设立全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100个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国务院批准每年8月25日为“残疾预防日”,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共同开展宣传活动,树立全社会、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
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工作。编制发布出生缺陷防治核心信息20条,全国婚检率达68.4%,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80%以上,唐氏综合征产前血清学筛查率达81.1%,累计为1.2亿名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将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及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新生儿开展遗传代谢病、听力和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持续推进0—6岁儿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以及自闭症等五类残疾筛查、诊断和干预等工作,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有效预防和减少先天残疾发生。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开展脑卒中和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干预项目,开展碘缺乏、大骨节病、克山病、饮水型氟中毒、砷中毒等疾病防治,预防慢性病、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致残。持续开展防盲防聋。开展全国爱眼日、爱耳日等科普活动,建立完善防聋治聋国家级工作网络,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治、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国家民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推广健康饮茶,防止各族群众饮用高氟茶造成氟骨病致残。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升各地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效排查全国钢铁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持续改善工贸行业涉粉尘生产企业工人劳动条件,开展道路交通领域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工伤预防,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因事故造成残疾的风险不断降低。
2.残疾人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
国务院制定实施《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为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国家医疗保障局落实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政策。北京、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四川、青海等地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或提高补助标准。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动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享有基本康复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14个市辖区和1712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制定《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等,提高社区康复服务质量。 “十三五”时期,4330万人次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96.7万人次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1252.8万人次残疾人得到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超过80%。
图3 “十三五”时期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情况
图4 “十三五”时期各类别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情况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扶贫办实施“光明扶贫工程”,免费救治30万名建档立卡贫困白内障患者。民政部实施“福康工程”,为6万多人次城乡贫困残疾人配发康复辅助器具、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22.3万残疾孤儿开展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残疾职工工伤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保障工作,“十三五”末,全国次均康复费用达1.3万元、次均辅具配置费用达6735元。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截至2020年底,全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643万人,规范管理率由2015年的86.40%提高至2020年的89.01%,60%的区县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康复工作, 97.8%的区县以奖代补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全国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达到144家,床位6.7万张。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50496人。
全国残疾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达到10440个,在岗人员29.5万人。鼓励康复医院加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区域内康复服务能力提升。
3.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提高。
国务院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等共同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教育部、中国残联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地方以区县为单位建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案”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行融合教育,促进更多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就读。 “十三五”末,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全国特教学校达到2244所、在校生88.08万人、特教专任教师6.62万人,比“十二五”末分别增加9.3%、99.2%、31.6%。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6000元。山西、陕西等10余个省(区、市)提高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按规定享受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累计资助30所次中高等特教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制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便利措施,5.75万名残疾学生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实施单考单招,近1万名残疾学生被高等特教院校录取。资助8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22.1万名青壮年残疾人文盲接受扫盲教育。
发布实施盲校、聋校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编写完成239册新课标教材,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以特教学校和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在全国推行。编写《中华经典读本》 (手语版、盲文版),加强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建设。开展听力、视力残疾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共测试约1300人次。
4.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出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盲文版、大字版时政类读物,帮助残疾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文化和旅游部引导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广泛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文化志愿服务。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残联等组织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共享芬芳·共铸小康”、 “书香中国·阅读有我”、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等残疾人文化服务示范活动,每年近160万残疾人参与。
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有声读物阅览室1258个,席位达到2.8万个,盲文图书藏量达到100多万册,视听文献126.6万盘。各地普遍开展盲人无障碍影视服务,形成“光明影院”、“心目影院”等服务品牌。开设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5个、电视手语栏目34个;地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09个、电视手语栏目262个。
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扶持172个全国残疾人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举办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华东地区残疾人文创作品展等地方残疾人文化活动日益活跃。
5.全力备战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推动残疾人体育全面发展。
我国开展冬残奥项目由2个拓展到6个,实现了冬残奥比赛大项全覆盖,冬季项目运动员由不足50人发展至上千人,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预计将参加北京冬残奥会全部6个大项70多个小项的比赛,努力在“家门口”取得好成绩。“十三五”时期,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参加59项冬残奥国际赛事、获得38枚金牌。在2018年平昌冬残奥会上勇夺轮椅冰壶金牌,实现了冬残奥会金牌和奖牌零的突破。大力开展残疾人大众冰雪运动,举办“中国残疾人冰雪运动季”等活动。
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在2016年里约残奥会上实现金牌数和奖牌数四连冠。在第23届夏季听障奥运会、第19届冬季听障奥运会上取得参赛以来的最好成绩。在第14届、第15届世界夏季特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十三五”时期,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共参加160项国际赛事,取得1114枚金牌。成功举办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实现了残运会与全运会首次同城举办。
体育总局、中国残联推动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和竞技体育均衡发展。将残疾人作为全民健身服务的重点人群,实施“自强健身工程”、“康复体育关爱工程”和“全民健身助残工程”,举办“残疾人健身周”、 “全国特奥日”等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累计建设残疾人社区健身示范点10675个,培养残疾人社会体育指导员12.5万名,研发推广摇摆铃等适合残疾人使用的小型康复健身体育器材,创编普及轮椅哑铃操、盲人花式跳绳等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为43.4万户重度残疾人提供了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经常参加社区文化体育活动的残疾人由“十二五”末的6.8%增长至“十三五”末的17.8%。
6.无障碍建设加快推进,环境更加友好便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无障碍改造提出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等共同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指导各地补齐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短板,居住区配套居民停车场(库)设置无障碍机动车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城市体检评估,指导样本城市查找短板和不足,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邮政局等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旅游、金融、邮政等行业无障碍建设。加快交通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推广低地板公交车和无障碍出租车,3598辆动车列车组设置了残疾人专用席位。盲人可携带导盲犬乘坐火车、飞机。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造坡道、盲道,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和停车位。邮政部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快递行业为聋人客户提供短信服务。推进法院接待、审判场所无障碍,允许相关辅助、陪护人员陪同残疾当事人出庭。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场馆,雄安新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重点工程无障碍建设取得进展。命名146个无障碍示范和达标市县村镇。加快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累计为65.3万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脱贫攻坚和独立生活提供了有力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残联等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帮助残疾人共享信息社会的便利。开展“中国政务信息无障碍公益行动”,为超过800家政府单位搭建信息无障碍服务平台,3.2万个政务网站实现信息无障碍。加快阅读类、生活类、交通出行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无障碍改造。湖北等地建立无障碍信息交流综合服务平台,为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人提供语音短信、文字短信紧急呼叫、语音定位导航等服务。
7.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中央宣传部、广播电视总局加大对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国务院新闻办发表《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举办6次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闻发布会。《人民日报》发表文章440余篇,新华社发布报道800余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报道78条。编辑出版《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蓝皮书、《中国残疾人发展与社会进步年度纵览》 《自强之歌》《助残之歌》和《残疾人研究》等主题出版物。制作播出了《北极光》《最深的夜,最亮的灯》等一批残疾人题材优秀舞台剧、纪录片、公益广告和网络视听节目,支持拍摄了《朝华》《归雁》《盲舞》等公益电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发送“全国助残日”、 “残疾预防日”公益宣传短信超过50亿条。开设中国残联新媒体平台,向海内外宣传中国残疾人事业和人权保障成就。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明显改善。
(四)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平等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为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法治保障。(https://www.daowen.com)
1.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医药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中规定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内容。国务院颁布《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各省(区、市)完成残疾人保障法地方实施办法修订工作,残疾人保障法配套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更加完备。
2.基本形成残疾人事业规划体系。
“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做出部署,人口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专项规划将残疾人事业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各省(区、市)制定实施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或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基本形成了互相衔接、互为补充的残疾人事业规划体系。
3.初步建立残疾人事业公共政策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将残疾人作为重点目标人群,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等专项政策文件,国务院残工委成员单位制定了残疾人社会保障、就业促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51项政策文件(清单附后),残疾人事业公共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4.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将残疾人公共服务标准纳入国家标准化战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制定修订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等工程建设标准和无障碍等行业标准;中国残联、国家语委、教育部发布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国家通用盲文方案、汉语手指字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国家通用手语方案等语言文字规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残疾人托养、文化服务、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和导盲犬等15项国家标准。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标准》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旅游饭店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相关行业标准规定了残疾人服务标准的内容。哈尔滨、合肥等地开展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服务于视障者的信息服务系统》成为我国主导、国际电信联盟批准的首个信息无障碍国际标准。
5.加大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力度。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大力宣传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组织开展残疾人金融、税务知识普及。司法部促进残疾人获得普惠、精准、及时和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23万余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97万余人次。司法部、中国残联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品牌建设活动。中国残联开通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举办全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残疾人法律知识大讲堂、全国盲人法律知识演讲比赛等活动,促进残疾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十三五”时期,全国“两会”关于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的建议提案达到431件,全国政协举办以“重视特殊教育”、 “无障碍环境建设”为主题的双周协商座谈会。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3000多次。公安部严厉打击强迫智力残疾人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10起残疾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件,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
6.保护残疾人权益,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
公安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加强伤残民警、残疾军人抚恤优待和退役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重视维护残疾职工、残疾青年、残疾妇女、残疾儿童合法权益。国家民委围绕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残疾人风俗,促进少数民族残疾人脱贫,维护少数民族残疾人合法权益。西藏、新疆残疾人事业跨越发展,为当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
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涌现出“时代楷模”杜富国、张富清等一大批残疾人自强典型。6637名残疾人、残疾人亲属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第六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表彰167名“全国自强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与会代表。
(五)更加重视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作用,凝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合力。
促进残疾人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和服务产业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事业,成为残疾人服务的重要力量。
1.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助残服务。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共同开展政府购买助残服务试点,完善指导性目录,规范采购流程,制定标准规范。“十三五”时期,各级残联共安排政府购买助残服务专项资金132.9亿元,开展服务项目31471项,服务对象达1.6亿人次。
2.助残志愿服务和慈善活动广泛开展。
国务院残工委每年组织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组织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 6.7万支志愿者团队、237万名青年志愿者和310万残疾青少年开展结对服务。中央文明办、全国妇联开展的“巾帼志愿服务”为残疾妇女儿童提供特别关爱。文化和旅游部扶持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心之光”盲人读者无障碍服务等文化助残志愿服务。公安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对残疾人等困难家庭走访和帮扶。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官兵就近就便为驻地残疾人提供走访慰问、送医送药等志愿服务,开展科技扶残、文化助残、医疗治残等活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集善工程”系列慈善服务项目、中国狮子联会“温馨工程”助残服务项目累计投入款物折合人民币39.3亿元,为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脱贫等方面提供帮扶。截至2021年5月底,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各级残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以残疾人为参与主体、以直接服务残疾人为主要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共7368个,北京、河北、吉林、湖南等地创建“爱系列”、“善立方”、 “积善助残”、 “湘助残”等公益助残品牌,全社会关爱帮助残疾人的氛围日益浓厚。国务院残工委表彰了100个“全国助残先进集体”和100名“全国助残先进个人”。中国残联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所做的调查显示,86%的社会公众表示“愿意”或者“非常愿意”参与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
3.残疾人服务产业得到拓展。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民政部牵头建立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在产业集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业态融合等方面探索经验,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探索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新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支持辅助器具、康复机器人等产业发展,将部分康复机器人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残疾人康复相关产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联等发布辅助器具合格产品目录,开展辅助器具质量监督抽查,营造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中国残联推动建设6个国家辅助器具发展区域中心,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探索和推广“互联网+”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模式。举办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暨中国国际康复博览会,为辅助器具产品展示、技术交流、商贸采购等提供了良好平台。
(六)加强基础保障条件建设,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全面加强,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财政投入、基础设施、信息化、人才培养等基础保障条件不断改善,为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保障和动力。
1.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国务院残工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合力。各地普遍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民生实事和党委政府年度考核内容。四川、湖南、宁夏等地完善政府残工委工作规则,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年度述职制度。党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全面加强,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
2.各级财政对残疾人事业投入力度持续增加。
“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61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托养、助学、家庭无障碍改造等工作;全国各级财政累计安排残疾人事业资金2896亿元,年均增长11.5%。地方财政普遍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浙江、上海、湖北、河南、广东、安徽、重庆、云南等地增幅明显。
3.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得到加强。
“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7.13亿元,比“十二五”同期增长90.43%,支持805个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各类服务设施累计达到4405个。建成国家残疾人冰上运动比赛训练馆。各地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等多种形式规范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基础设施的作用。
图5 “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4.信息化建设不断进步。
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纳入政府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快推进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等事项“跨省通办”。搭建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互联网+助残服务”模式创新应用,鼓励各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智能化创新和传统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残疾人服务。北京实现残疾人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购买、配送和结算“一站式”全程网上办理,入选《2020年联合国电子政务报告》经典案例。山东、青海、宁夏等地社会保障卡加载残疾人服务功能。规范残疾评定,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为残疾人办证提供便利服务。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入库持证残疾人3780.7万人,开展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家庭收入调查,推动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建设。
5.专业人才培养和科技应用加快推进。
中国残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山东省、青岛市共同推动康复大学筹建工作,按照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办学理念,完成了选址、批筹、用地规划、资金筹措、校园规划设计、筹建总体规划研制、专家库组建、学科论证等一系列工作。全国189所高校开设康复治疗学等本科专业。培训康复专业人员超过3万人次,培训特教学校骨干教师13000多人次、校长576名,开展残疾人就业、托养等专业人才培养培训。设立残疾人就业辅导员等为残疾人服务的新职业。
科技部实施“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 “主动健康和老龄化科技应对”、“科技冬奥”等国家重点专项,推进残疾人康复、智能化辅助器具、残疾人体育竞赛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实现缺陷疾病筛查、阻断等一批重点技术突破,为残疾人服务提供科技支撑。
6.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发挥。
各级残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开展“强基层”、“走转改”、“学听跟”、 “邀访·倾听”等专项改革和活动,各级残联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明显增强,残疾人工作者政治意识、综合素质、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更加紧密。
基层残疾人组织更加健全。民政部、中国残联共同推动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形成了北京“温馨家园”,上海“阳光之家”,江苏、浙江、安徽“残疾人之家”,广东“社区康园中心”,福建“福乐家园”等一批基层服务品牌。上海实现残疾人社区服务全覆盖并逐步实行“全市通办”和“一网通办”。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更加规范活跃,开展了“阿炳杯盲人器乐大赛”、“沣标杯聋人摄影大赛”、“希望之家”、 “牵着蜗牛去散步”、 “精残政策进万家”等一批深受残疾人欢迎的服务项目。
7.残疾人事务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认真履行《残疾人权利公约》,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涉残疾人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残疾人事业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赞誉。成功举办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习近平主席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向会议发来贺信,由中国首倡、在北京发起的“亚太残疾人十年”成为残疾人事务区域合作的典范。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框架下残疾人事务主题活动,推动“一带一路”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文化体育等领域务实合作。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和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25周年之际,中国残联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联合国妇女署和康复国际共同发起促进残疾妇女融合发展的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反响。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治理体系建设和改革,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于2016年就任康复国际主席,2018年连任。设立康复国际全球残疾人事务发展基金和非洲基金,创立并颁发康复国际杰出贡献奖,为推动国际残疾人事务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残疾人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成就,迈上新的发展台阶,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 “十四五”时期,由于人口老龄化加快和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残疾仍会多发高发。残疾人仍然是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保障和发展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短板:
一是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高。相当数量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还比较困难,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十三五”时期,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年均增速也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收入来源中转移性收入占比高,工资性、财产性收入占比较低,持续增收后劲不足,返贫致贫风险高。
二是残疾人城镇化率低、受教育水平低、就业层次低。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持证残疾人非农户籍占比仅为21%。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大多数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就业竞争力不足。残疾人就业不充分,仍有700余万残疾人未就业,其中40%为中轻度残疾人。残疾人就业层次偏低,大部分残疾人就业以低技能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为主。
三是残疾人基本民生需求还没有充分满足、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加。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然存在,精神、智力残疾妇女被包办买卖婚姻还时有发生。残疾人就学就医、康复照护、养老托育、无障碍等基本民生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残疾人婚姻家庭问题比较多,独居残疾人,残疾儿童家庭、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更需要关爱帮助。残疾人经济参与、社会融合、精神富足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残疾人中蕴藏的潜能还没有充分发挥。
四是残疾人事业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还不高,近20个省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处于70—100元/月区间范围。残疾人康复等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质量效益不高,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对残疾人服务的参与还不充分,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尤其薄弱,康复等专业人才相当匮乏,科技创新、信息化、人才培养等保障条件亟待强化。
三、对“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要“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帮扶残疾人就业、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筹办好北京冬残奥会等提出明确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提升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水平做出了专门部署安排。国务院印发了《“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建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进一步谋划好、落实好“十四五”时期的各项残疾人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基础上,力争做到共同富裕的路上残疾人不掉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进程中残疾人不落下。
一是突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推动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激发残疾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明确“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工作主题主线。“十四五”时期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
四是提升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将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残疾人特别是困难和重度残疾人民生保障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残疾人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残疾人社会救助保障,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合理确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和照护服务,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
五是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建议将帮扶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放在突出位置,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专项行动,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法规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帮助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让更多残疾人通过劳动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
六是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提升残疾人服务质量。健全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等在内的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加快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志愿服务和服务产业,建成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康复大学,促进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大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及时性,让残疾人逐步享有专业化和便利化的服务,帮助残疾人增强经济社会参与能力。
七是营造自强和助残的文明氛围。残疾人事业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厚植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思想文化基础。办好北京冬残奥会,将扶残助残纳入公民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工程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文明社会氛围,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附件:配套政策文件表
续表1
续表2
续表3
续表4
续表5
续表6
续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