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战略和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扩大残疾人服务供给、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效益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是继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国家标准化战略,要求“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因此,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继续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和落实国家标准化战略的客观要求,对于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有8500万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等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达2万多个。当前,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相比,与残疾人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与标准化工作起步早、基础好的教育、民政等领域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
1.工作机制方面:我国尚无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缺乏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的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尚未形成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和保障激励机制。
2.标准制订方面:大多数残疾人服务领域标准体系不健全。一是残疾人服务标准供给明显不足。目前,我国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有200余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数量较少,数量较少,个别业务领域存在空白;有些省区市尚未制定统一的准入退出、管理服务标准,现行标准无法全面支撑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二是现行标准结构单一。我国现行残疾人相关标准多为辅助器具产品、无障碍设施、机构设施建设等硬件方面的标准,其中辅具产品标准占到残疾人相关国家标准的60%以上。而直接规范残疾人服务管理的标准较少,且结构单一,不能覆盖残疾人服务的主要领域。残疾人急需的康复、辅助器具适配、融合教育、就业创业、文化体育、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十分短缺,一些领域甚至还是空白。三是标准陈旧,亟待更新。残疾人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标龄超过10年以上的达60%以上,且更新速度缓慢,已远不能满足残疾人不断变化增长的服务需求。
3.标准实施方面:残疾人服务标准的宣传贯彻、监督评估等工作还没有系统开展,实施力度较弱。由于缺乏标准引领,部分残疾人服务机构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外部监管机制缺失,存在机构运行不透明、管理无序、服务水平较低等一系列问题,很多服务是不专业、不标准、不系统的,甚至还出现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这些问题需要在“十四五”时期着力加以解决,健全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以标准化促进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提高残疾人服务质量效益,提升残疾人服务制度化、均等化和专业化水平,才能更好支撑残疾人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二、我国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需要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
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建设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并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推进:
1.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构建包括残疾人服务在内的九个领域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对残疾人社会保障、托养服务、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服务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细化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设施建设、功能布局、施工规范、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流程、管理规范等软硬件标准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标准间的统筹衔接和基层设施设备共建共享。“十四五”时期要依据上述文件,以残疾人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动建立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主要内容包括:残疾人服务基础通用标准、残疾人服务专项标准(托养和支持服务、康复服务、教育服务、就业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无障碍服务、维权服务等)和残疾人服务支撑标准。
2.要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与其他领域公共服务的有效衔接和融合发展。要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优抚安置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兼顾残疾人服务相关内容,促进各领域公共服务有效融合,加强标准间的统筹衔接和基层设施设备共建共享。
3.要加强标准化宣传,推动标准的贯彻实施。有关标准规范要通过中国残联网站、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统一发布,及时宣传,并采取新闻报道、会议、讲座、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普及标准化知识。在制定残疾人相关政策和履行服务职能时,积极引用和有效使用标准,运用准入条件、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和自愿性认证等手段,促进标准的贯彻实施。(https://www.daowen.com)
4.要建立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反馈机制。出台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办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服务机构评鉴分级。加强康复、托养、盲人按摩等残疾人服务行业管理,全面开展绩效评价,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属参与评价。
5.要开展残疾人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总结提炼成功做法,推广先进服务和管理经验。通过试点,推动各地区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宣传,以及标准水平城乡均衡、动态调整、监测评估等方面探索创新。
此外,还要充分调动各级残联、残疾人服务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支持事业单位和残疾人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健全多主体参与标准化的工作机制。
三、我国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亟须成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协调。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是指导协调各领域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的重要机构。我国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亟须组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组织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的规划研究,残疾人服务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以及参与残疾人服务国际标准化工作。
目前,我国与残疾人服务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四个,分别为: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48),主要侧重于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硬件方面;全国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4),主要侧重社会救助机构管理、规范、技术服务标准;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主要承担儿童、养老社会福利机构服务标准;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主要负责服务方面的基础国家标准。但是,我国尚无覆盖托养、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无障碍、维权等残疾人服务各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残疾人服务涉及诸多领域和行业,特性突出,专业性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缺失,导致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滞后于残疾人服务发展需求,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益。因此,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工作亟须组建全国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研究健全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加快急需短缺标准的制定、修订,并在残疾人服务国际标准化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总之,“十四五”时期,我们要按照国家标准化战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的顶层设计,完善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组建残疾人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标准化的宣传和贯彻执行,以期更好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提升残疾人服务质量,使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赵溪、冯善伟供稿,
郭春宁、厉才茂审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