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价控制缺陷
(一)控制缺陷分类及缺陷严重程度识别
内部控制缺陷按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其识别的各项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以确定这些缺陷单独或组合起来是否构成重大缺陷。
在确定一项内部控制缺陷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补偿性控制(替代性控制)的影响。企业执行的补偿性控制应当具有同样的效果。
(二)重大缺陷迹象(https://www.daowen.com)
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主要包括:
(1)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