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仲裁模式的评介

(四)对仲裁模式的评介

夏皮罗的仲裁模式看起来解决了拉兹权威理论所造成的意志冗余问题:服从权威的正当性并非取决于权威指令内容的正当性,而是取决于权威指令是否受到民主意志的支持。而在某种意义上,民主意志本质上就是权威的意志,因为民众通过平等地参与民主程序形成的决策其实就是权威的最终决定。

然而,如果权威的正当化仅仅依赖于民主程序,并不足以约束权威意志的任意与专断。试想以下情境:某个人口数为100的小型国家实行民主制度,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投票权,能够平等地参与民主决策。假定该国计划侵略邻国以获得石油资源,需要制定一部有关征兵的草案。该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参与了征兵草案的决策过程,最后80%的白人高票通过征兵法案:由其余20%的黑人负责上前线。按照夏皮罗的仲裁模式,该法案受到民主意志支持这一事实就可以产生服从权威的义务。但是很明显,该法案的内容是严重偏离理性的正确要求的。(https://www.daowen.com)

本文将夏皮罗的约束模式与仲裁模式称为意志论权威观。这两种模式的共同点在于,重视权威的意志本身在为受治者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但是它们共同的风险在于,会导致权威的意志能够任意地产生“理由”,无法为权威的正当性提供规范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