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迪特·拉姆斯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迪特·拉姆斯

迪特·拉姆斯,著名德国工业设计师,1932年5月20日生于德国威斯巴登,1947年在威斯巴登工艺学校建筑学专业学习,1956年开始为德国博朗公司计产品,1961年成为博朗公司产品设计和发展部门的领导(图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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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0 迪特·拉姆斯

拉姆斯曾经阐述他的设计理念是“少,却更好”(Less, but better),与现代主义建筑大师密斯·凡·德·罗的名言“少即是多(Less is more)”对比出有趣的意涵。他与他的设计团队为博朗公司设计出许多经典产品,包括著名的留声机SK-4(素有“白雪公主之棺”之昵称)、高品质的D系列幻灯片投影机D45和D46,以及为家具制造商——“Vitsoe”设计的606万用置物柜系统(1960年)(图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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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拉姆斯设计的产品

拉姆斯的许多家电产品与办公产品设计,如咖啡机、计算机、收音机、视听设备等都成为世界各地博物馆的永久收藏,包括纽约的现代艺术博物馆。迪特·拉姆斯领导博朗公司的设计部门将近30年,直到他在1998年退休。拉姆斯将系统设计方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并推广到家具乃至建筑设计,使整个空间有条不紊,严格单纯,成为德国的设计特征之一。

系统设计形成的完全没有装饰的形式特征,被称为“减约风格”,色彩上主张采取黑、白、灰中性色彩。拉姆斯认为单纯的风格只不过是解决系统问题的结果,如何提供最大的效率并“清除社会的混乱”才是他所关注的,他的作品无一不在关注这个问题的解决,如图3-12所示。他也因此被设计理论界称为“新功能主义者”。拉姆斯的设计风格与理念,对今日的苹果电脑产品与其设计师乔纳森·埃维都表现出显著的影响。在工业设计纪录片Objectified中,拉姆斯表示苹果是唯一一家遵循他“好的设计”原则去设计产品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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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2 博朗公司拉姆斯设计的产品

拉姆斯提出,“好的设计”(Good Design)应具备以下十项原则。

(1)创新的——创新。优秀的设计应该是创新的。创新的可能性永远存在并且不会消耗殆尽。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不断为创新设计提供了新的机会,同时创新设计总是伴随着科技的进步而向前发展,永远不会完结。

(2)实用的——实用。优秀的设计让产品更加实用。产品要体现其价值,至少要满足某些基本标准,除了功能,还有用户的购买心理和产品的审美。优秀的设计强调实用性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其他方面,不然产品就会大打折扣。(https://www.daowen.com)

(3)唯美的——美学价值。优秀的设计是美的。产品的美感是实用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为每天使用的产品都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只有精湛的东西才可能是美的。

(4)会说话的——易于理解。优秀的设计使产品更容易被解读。优秀的设计能让产品的结构清晰明了,能让产品自己说话,使用者不解自明。

(5)谦虚的——内敛低调。优秀的设计是谦虚的。产品要像工具一样能够达成某种目的。它们既不是装饰物也不是艺术品,而应该是中庸的,带有约束的,这样会给使用者的个性表现留有一定空间。

(6)诚实的——纯粹简单。优秀的设计是诚实的。不夸张产品本身的创意、功能的强大和其价值,也不要试图用实现不了的承诺去欺骗消费者。

(7)细致的——细致入微。优秀的设计是考虑周到并且不放过每个细节的。任何细节都不能敷衍了事或者怀有侥幸心理。设计过程中的悉心和精确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尊敬。

(8)坚固耐用的——历久弥新。优秀的设计经得起岁月的考验,它使产品避免短暂时尚而成为经典。

(9)环保的——保护环境。优秀的设计是关怀环境的,设计能够对保护环境起到极大的贡献。让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减少对资源的浪费,降低对自然的破坏并且不要产生视觉污染。

(10)极简的——设计精简。拉姆斯优秀的设计是简洁的,也是好的,因为它浓缩了产品所必须的具备因素,剔除了不必要的东西。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