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课程结构

(三)优化课程结构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知,我国现行的中小学课程结构中存在着不合理的弊病。主要是活动课程、综合课程、选修课程和职业技术课程所占的比例偏小。改革课程结构,我们也应从这三方面着手。

所谓活动课程就是为指导学生获得直接教育经验和最新信息而设计的一种以活动为中介的课程形式。活动课程对于开拓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知识、训练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和培养学生的爱好、兴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学科课程的内容一经确定,就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在科技迅速发展、知识更替频繁的今天,这是学科课程的一个明显不足之处。活动课程可因时因地迅速调整,随时纳入一些“即时信息”,很好地弥补了学科课程的缺陷。现在中小学中对活动课程的认识存在一个误区,即把活动课程等同于课外活动。活动课程的一部分虽来源于课外活动,但并不是所有的课外活动都是活动课程,只有那些对学生发展有重要促进价值并经过规范设计的课外活动才能说是活动课程。而活动课程的另一部分则是学校根据教育目标,立足现实,有目的、有计划设计而成的。至于活动课程所占的比重,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活动课程”设计,在小学低年级,几乎全部课程都是活动,离开活动,就几乎没有课程了。以杜威为代表的实用主义教育家则明确提出了以“活动、儿童、直接经验”为中心的课程设计,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有人认为,活动课程所占的课时比重,小学应占20%,初中应占10%,高中应占10%。一般认为,年级水平愈低,活动课程比例就应愈大,如幼儿阶段,大部分课程均可按活动课程形成呈现,活动水平不宜过高,以便让儿童从玩中学。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身心的发展,活动课程的比重应相对降低,难度加大,水平提高,学科课程的比例则随之逐渐上升。(https://www.daowen.com)

当前中小学生负担过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科门类过多。通过把几门课程综合成一门课程,可以大大减轻学生的负担。另外,知识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知识量激增,通过设置综合课程,一方面可以把新知识纳入到课程体系,另一方面减少了学科门类,为开设新的学科提供了基本的时间保障。凯蒙斯等通过对覆盖100多个国家的500份高中学术性课程表进行国际比较研究表明,属于综合与一般课程的在20世纪30年代占23%、60年代占32%、80年代占37%。说明综合课程和一般课程模式在高中一直接受到重视并还有加强的趋势。(注:转引自黄崴:《论当代课程结构的整合化》,载《课程·教材·教法》,1997年第6期。)与之相比,我国的综合课程就少得可怜了。在中小学阶段,设立哪些综合课程,须从教学目的、学生的身心特征和不同的学习阶段来考虑。一般认为,小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较差,综合的范围可大一些,除了语文、数学外,其余的均可开设成综合课,特别是社会学科和自然科学常识,以开设综合课为宜。随着学生年级的升高,初中、高中课程综合的范围相对要小一些,逐渐加大分科课程的分量,如把物理、化学、生物综合起来,称为自然科学基础,把中国史、世界史、社会发展史综合起来,称为社会科学基础。

在我国长期的课程设置中,学科课程一直占着绝对的统治地位,它虽具有传授系统知识的优点,却忽视了学生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基于把儿童作为主体的课程价值取向,必须建立必修课和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体系。有人反对在中学设置选修课,认为美国有减少选修课程的趋势,我们也应减少选修课。其实美国之所以减少选修课是因为选修课太多了,以至于泛滥成灾,在顶峰阶段,美国的选修课曾达到了50%以上。从国际课程的改革与发展来看,设置选修课程已是大势所趋。据有关资料,80年代亚太地区的15个国家中,有5个国家的小学开设选修课,占33.3%;在亚、非、欧、美等洲的60个国家中,初中开设选修课的占45%,高中开设选修课的占73.3%。(注:转引自江山野:《关于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课程制度》(上),载《课程·教材·教法》,1995年第9期。)日本一向重视学科必修课程,但近些年来也注意减少必修学科门数和学分数,增加选修课,还加强了特别活动课,如选修课在初中一年级占10—13%,在初中二年级占10—20%,在初中三年级占13—26%。总计,在整个初中阶段,选修课可占到课时的20%。(注:金世柏主编:《发达国家中小学教育改革的现状与趋势》,河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213页。)俄罗斯1995年规定供选择的周课时量,小学(1—4年级)为14,初中(5—9年级)为15,高中为24。(注:丁曙编译:《俄罗斯公布联邦共和国教育标准构想》,载《课程·教材·教法》,1995年第10期。)从以上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家的课程都是必修课与选修课的结合,并且选修课的比重有随着年级的升高而加重的趋势。至于选修课程应占多大比重,有学者认为:初中选修课比例可定在10%左右;高中三年,必修课占70%左右,选修课占30%左右。其中,高一、高二、高三应逐年递增选修课比例。(注:靳玉乐著:《现代课程论》,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263、301页。)有的学者认为:根据高中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必修科目的课时应占分科课程教学时数的60%;其余40%的课时须用于开设选修课。由此看来,选修课所占的比重尚需进一步的研究与论证。(注:廖哲勋:《以“三个面向”为指针,改革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载《课程·教材·教法》,199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