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1 一般规定
2025年09月26日
4.10.1 一般规定
1.隧道路面施工宜在排水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确保排水设施完好,排水通畅。隧道洞外转向车道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和洞内统筹安排施工。
2.由于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抗折强度要求高,对碎石的强度和洁净度也相应要求较高。因此,必须选择符合隧道路面使用质量要求的碎石,使用前应认真清洗。
3.混凝土路面正式施工前,应铺筑试验段以确定施工工艺参数,试验段长度宜为150~200m。水泥混凝土路面侧模必须采用新的槽钢进行施工。
4.隧道路面施工过程中,隧道内必须保持良好通风,并应设置满足施工需要的照明系统。为保证洞内空气质量,路面施工进洞的各类施工机械与车辆,应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动力,汽油动力机械不宜进洞。
5.隧道水泥路面施工应由专业化队伍进行施工,选用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械设备施工,形成流水线作业。
6.水泥混凝土路面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连续浇筑;在浇筑过程中,应使已铺设路面地段的修整、防护、养生等作业,得以正常进行。水泥混凝土路面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前,不得开放交通。
7.路面施工应选用满足施工要求的配套机械设备施工。各种机械设备(如三辊轴机组、振捣机及路面切缝机、刻槽机等机械设备)应提前进场,并在施工前做好安装调试工作。
8.如隧道采用沥青复合式路面,沥青混凝土上面层按照《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等相关规范执行,水泥混凝土下面层应参照本章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