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 建设单位
2025年09月26日
7.2.3 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前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发给建设单位各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整改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平安工地”建设评价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主要内容如表7-1所示。
表7-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主要内容
续表
2.建设单位应在招标前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标准应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程序、标准、要求和安全技术相关要求等。标准应印发给建设单位各部门,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附件。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安全生产会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人员与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平安工地”建设评价,安全生产奖惩,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技术要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