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7 第三方监测单位

7.2.7 第三方监测单位

1.第三方监测单位应编制第三方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结合工程性质、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施工特点确定监测项目和监测点数量,明确预警标准和监测频率。监测方案应经专家论证和监测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第三方监测人员的数量和资格应满足工作需要,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行业规定。

3.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测数据和巡视信息应采用日报、预警快报、周报、月报的形式上报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