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级领导对宁波公安工作的部分批示

2018年上级 领导对宁波公安 工作的部分批示

1月23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在新华社《浙江民警胡建江为民洒热血铸就忠诚丰碑》(《国内动态清样》第289期)上批示:建江同志的事迹感人,已被省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月2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批示:建江同志忠诚履职,事迹感人,无愧于“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请市委宣传部组织宣传,弘扬正能量。

2月11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在市委常委会上对公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过去一年,全市公安系统围绕“平安护航十九大”,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保障安全、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不少可圈可点的成绩,涌现出许多立功集体和英雄模范。昨天上午,我和东耀市长,专门参加了他们的表彰活动。新的一年,希望公安系统继续发扬铁军精神,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履职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重点要抓好三件事。一要打胜仗。保持严打黄赌毒、黑拐骗、食药环等突出问题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二要优服务。要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多从群众办事方便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特别是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为群众提供更多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三要强队伍。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全面从严治警,扎实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使公安队伍成为党和人民最可信赖的英雄队伍。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支持公安工作,认真落实爱警惠警各项措施,为公安机关更好发挥作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2月1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郑栅洁在“赵克志部长批示”上批示:市公安局讲政治,顾大局,任务完成好!望进一步做好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部领导的批示要求关注动态并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