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信息牵引,构建全要素全流程执法管理闭环

三、坚持信息牵引,构建全要素全流程执法 管理闭环

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管理,对规避执法风险、提升工作质效,具有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要全面对接市局大数据战略,最大限度推动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倒逼执法办案“强制入轨”,构建执法管理工作闭环。一要全力推动政法系统办案一体化的拓展应用。这次全省推广的“一体化系统”利用科技信息优势,打通公检法司数据壁垒,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智能辅助、深度融合、运行维护等五个方面实现了一体化。虽然在推广初期,还存在系统不完善、机制不顺畅等问题,给基层公安执法管理增加了不少负担,但我们必须看到这是方向、是趋势,在不远的将来必将给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带来积极影响。要抓住这次难得契机,在不折不扣完成上级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基于一体化办案系统的功能,创新拓展宁波公安的“自选动作”。二要持续推进“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是省厅近年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工程。目前,全市执法办案单位基本已经完成建设改造任务。要学习借鉴宁海跃龙、鄞州钟公庙以及省内义乌、浦江等地做法,提炼升华执法管理服务新内涵、新方式,加强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科技手段的全方位应用,进一步强化对案管中心(室)运作情况、执法办案区使用情况的常态化管理和“回溯式”监督,着力构建标准化、系统化的执法办案流程和质量管控新体系,努力实现“三位一体”向“3+X位一体”迭代升级。同时,要按照省里要求,推进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尽快实现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和“规范化”处置。三要全面深化执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实践中,执法不公开、处罚不说理等容易让人民群众产生猜忌、引起不满,甚至引发舆论炒作、信访投诉、复议诉讼。我们要不断深化“阳光执法”,拓展执法公开内容,创新执法公开载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