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级治疗
2026年10月08日
三、分级治疗
哮喘治疗应以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为基础,根据其控制水平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案。要为每个初诊患者制订防治计划,定期随访、监测,改善患者的依从性,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修订治疗方案。哮喘患者长期治疗方案分为5级(如图7-1所示)。
图7-1 哮喘治疗级别及长期治疗方案
对于以往未经规范治疗的初诊哮喘患者可选择第2级治疗方案,症状明显者,应直接选择第3级治疗方案。第2级至第5级均需使用控制药物,控制药物的选择以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治疗级别可增加吸入性ICS的剂量或加用其他控制药物。在每一级中都应按需使用缓解药物,以迅速缓解哮喘症状。所有级别的哮喘治疗都应尽量避免接触过敏原及其触发因素。(https://www.daowen.com)
哮喘治疗和管理应以临床控制为核心,评估哮喘控制水平,给予适级治疗,以控制哮喘,并监测以维持哮喘的控制,确立治疗的最低级别和最小剂量,以降低费用,确保用药安全性。
当哮喘症状加重或使用的治疗方案不能使哮喘得到控制时,应升级治疗以达到哮喘控制。当哮喘控制并维持至少3个月后,可考虑降级。推荐的降级方案为:①单用吸入中剂量激素、高剂量激素的患者,将吸入激素剂量减少50%。②吸入激素和长效β受体激动剂联合用药的患者,将吸入激素剂量减少50%,仍继续使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联合治疗。当达到低剂量激素联合治疗时,可选择改为每日1次联合用药或停用长效β2受体激动剂,单用吸入激素治疗。若患者使用最低剂量控制药物达到哮喘控制1年以上时,可考虑停用控制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