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观念导向
确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对人类命运的重新思考,要求在全球维度上思考人类的发展,在人类的维度上探讨国际关系问题。基于此,国际关系、世界事务领域应当提出一些新的要求,特别是避免一些认知的偏差。
在各种负面性认知中,最需要排除的是将本国的利益置于其他国家利益的对立面。正确的做法是把所有国家的利益综合考量、整体评估,这实际上是对以往的冷战思维和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中本国利益至上观念的深刻反思。国家之间如果总是呈现出为了本国的利益而与其他的国家进行斗争的状态,那么人类社会将陷入“修昔底德陷阱”,耗竭自己的资源用于无谓的纷争,在彼此的斗争和竞争中逐渐走向衰落,世界将会永无宁日。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时刻警醒我们,不能片面地、单纯地、自私地去追求国家利益,而应当通盘考虑各国利益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充分考虑到人类共同生存于一个星球,而近期在其他星球生存与发展不现实的状况,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给予全人类思考世界性事务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启发。(https://www.daowen.com)
“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国际事务的影响,还包括每一个国家都必须首先保障自身的存续和发展,而后才有能力考虑和服务于全球性利益。换言之,“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舍己为人”,应当是和平共处、和谐共存、合作共进。任何一个国家在走向全球化的时候,都不能抛除本国的利益,走无原则的国际主义路线。一个国家如果连自身最基本的利益、最基本的安全与存续都难以保障,那么所谓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就不可能实现,因为这个国家本身就是人类的一部分,这个国家的前途就是其所追求的人类命运体的一部分。如果不能把本国发展好、建设好,从经济发展到法律完善形成一个良好的局面,从物质生产到精神文明使一国居民获得满足,那么我们就很难达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