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育费附加

七、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

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