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欧共体优先原则(The Principle of Priority of Community)和平等待遇原则(The Principle of Equality of Treatment)
欧共体优先原则指的是在欧盟劳动力就业市场的范围内实行欧盟成员国国民优先的原则,相关劳动力市场出现空缺职位时,只有在没有成员国公民、欧盟公民或者在成员国获得长期居留资格非欧盟公民竞争的情况下,才基于就业原因考虑接纳第三国国民。该原则最早由欧盟理事会(EEC)1612/68号条例确定,2005年欧盟委员会《管理经济移民的欧盟方案绿皮书》进一步予以确认并强调。平等待遇原则则指的是在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分配中,对于欧盟公民和非欧盟公民的第三国国民之间实行无差别的“非歧视性”对待原则。(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