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移民事务的统一领导与分层协管机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建立移民事务的统一领导与分层协管机制

我国目前的移民管理是借鉴原苏联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创设的,单出入境管理一项就分别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入境边防检查部门、地方外事部门、港务监督及中国驻外使领馆等部门组成,在出境管理、入境管理、国籍管理、边境检查、出入境犯罪调查、户籍管理、外汇管理以及移民中介等领域行使管理权。但是,单就出入境证件管理这一个环节,就出现6种证件的审查程序:即持有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出入境申办护照、签证或者居留事宜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公务人员(中国公民或者外国公民)出入境申办护照、签证或者居留事宜由外交部及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负责;海员出入境申办证件由港务监督局及其授权的港务监督部门负责;海外中国公民或者境外外国公民申办出入境申办护照、签证或者居留事宜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及其授权的驻外机关负责;因公赴我国台湾地区的出入境申办证件由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负责;华侨回国定居事宜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负责。同样一份进出国门的证件,在格式、内容、办事流程甚至用词方面都各不相同,在移民事务急剧增多、涉及情况日益复杂的今天,很难适应现实的需要。在短期内即便是不能像西方发达移民国家成立专门统一的公民与移民事务管理部门,也应该根据现实的特点,整合管理职能,规范一致要求,在公安、外交、边检三大块管辖领域内,作好专管与分管、集中与分散、系统与协调的工作,同时建立能够打通上下左右的管理渠道与信息数据库,从而使移民事务能够在大致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分门别类。(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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