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节目“低俗之风”

10 电视节目“低俗之风”

在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满足的当今社会,普通大众尤其青年人学习工作之余有越来越多精神方面的需求。但在我国电视媒体当中,还存在一些低俗化、庸俗化的现象。一些电视台争先恐后地抢着播出的穿越剧、宫斗剧,不是指鹿为马、糟蹋历史,就是钩心斗角、尔虞我诈,彰显人性之恶;还有无吵不成戏的所谓“家斗剧”,放大亲人间的矛盾,把小小风波折腾成似海深仇;更有备受诟病的出现“手撕鬼子”“手榴弹炸飞机”等与常识相违背的“抗日神剧”。“唯收视率”“唯票房价值论”的暗流,助长了娱乐低俗化倾向。

要扭转电视节目以及网络媒体的“低俗之风”,我觉得首先,国家主管部门应该出台一系列措施,制定一些标准,对违规机构进行相应惩处,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其次,电视节目制作机构也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制作一些传播社会正能量的节目,达到“以优秀作品鼓舞人”的目的,重塑媒体公信力;最后,我们每一位受众也应在心中树立标准,明辨是非,不被节目表象所迷惑,对于网络上出现的违反道德法律的现象,我们要及时举报。我相信,只有通过主管部门、制作机构以及受众个人的齐心协力,电视节目的“低俗之风”才能得到根本的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