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
2026年06月03日
16.1 应急预案的编制原则
辐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核技术利用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编制,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具有实用性。应急预案的编制基本原则是:
(1)采取限值个人累积剂量等有效措施减轻确定性效应的发生。
(2)随机效应的危险应当采取应对措施加以限制,这些措施要经过合理的利益代价分析。(https://www.daowen.com)
(3)随机效应的总发生率应该通过减少集体有效剂量而达到到尽可能合理地低的目的。
从上述原则中可知,个人剂量水平是决定采取辐射防护对策的重要依据,而总的随机效应发生率,决定于集体有效剂量的负担。在事故发生的最初阶段很难想象用很大代价去减少随机效应的发生概率,在进行利益代价权衡后,尽可能合理地去减少集体有效剂量。
防护对策的采取,可能付出较大的代价或者干扰公众正常活动,甚至有可能带来新的风险。所以当决定采取某一种对策时,只有确定即将采取的对策付出的社会代价和风险小于可能被避免的辐射的总危险时才应当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