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辐射事故主要特点

17.3 辐射 事故主要特点

按照事故性质,辐射事故可分为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人员受超剂量照射,放射性污染三个类型。2004~2013年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但未造成人员超剂量照射或放射性污染的事故,共227起,占事故总数的93%;由于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的事故有8起,占事故总数的3.3%;放射源的密封性被破坏后造成放射性污染的事故9起,占事故总数的3.7%。图17.2反映了2004~2013年辐射事故的类型分布。

图示

图17.2 辐射事故类型分布

根据图17.2可知,我国2004~2013年辐射事故主要以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为主。其中发生最多的是放射源丢失与被盗事故,共190起,发生此类事故的单位多为小型密封源使用单位,放射源多属Ⅳ类或Ⅴ类,使用在如“三计”(料位计、密度计、厚度计)等小型核子仪上。其次是放射源失控事故,共有37起,其中27起为放射性测井中放射源卡井或落井事故,3起为无主源事故,其他7起事故为使用放射源过程中出现的防护屏蔽失效或明显减弱。8起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分别发生在辐照加工(2起)、工业探伤(5起)和医用放射性药物制备(1起)中。9起事故造成放射源的密封性被破坏,其中打捞落井放射源过程中出现的放射源破损2起,放射源失控后被当作废旧金属熔炼3起,放射源丢失后被拆解、破碎2起,火灾和工艺设计缺陷导致的放射源熔毁事故各1起,这些事故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污染。

从事故等级来看,244起事故中有一般事故217起、较大事故18起、重大事故9起,无特别重大级别的辐射事故,事故的等级分布如图17.3所示。89%的事故为一般事故,这些事故主要为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类事故,涉及的放射源基本为Ⅳ类或Ⅴ类;较大级别的事故多为Ⅲ类工业探伤源丢失、被盗事故,或者Ⅱ类放射源落井失控事故;重大级别的事故主要为Ⅱ类工业探伤放射源被盗事故,或者人员受超剂量照射致死事故。较大和重大事故合计占11%,虽然比例较小,但这些事故中有些是引起了人员受超剂量照射,造成人员严重损伤或死亡,有些是丢失的放射源活度高,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图示

图17.3 辐射事故的等级分布

表17.1列出了各类应用中的事故数量,可以看出事故主要发生在核子仪、放射性测井、工业探伤、工业辐照等工业应用领域,共228起,占事故总量的93%。其次为医疗应用领域,共11起,占事故总量的5%。科研教学及其他应用中发生的事故较少,共5起。核子仪应用中发生的事故最多共169起,占事故总量的69%,其中以料位计应用发生事故最多,共107起,这些事故单位基本上都属于水泥生产行业。由于产能相对过剩和产业结构调整,一些小型的水泥生产单位关、停、并、转,产生的闲置和废旧放射源较多,管理松懈时容易发生事故。测厚仪、核子秤以及其他的核子仪应用中也发生了较多的事故,以上这些小型含源设备共同的特点是易拆卸、可移动,容易丢失、被盗。另外发生事故较多的领域为放射性测井和工业探伤。放射性测井辐射事故主要是测井过程中发生的含源设备卡井或落井;工业探伤事故基本都是工业γ探伤机丢失、被盗,或探伤源失控后造成的人员超剂量照射事故,只有1起事故是工业X射线探伤机失控造成的。2004~2013年中只发生了2次工业辐照事故,但2次事故都造成了人员的受照死亡。由于工业辐照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我国辐射安全监管部门对工业辐照装置的安全设计、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管等方面都予以了高度重视,大大降低了辐照装置发生事故的可能。医疗应用领域以敷贴器和校验源丢失或被盗事故为主,分别为5起和3起。另外发生了1起放射性药物制备过程中的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1起骨密度仪放射源丢失事故,以及1起废旧放射源处置不当导致的丢失事故。事故在各类应用中的分布特点表明,核子仪、放射性测井和工业探伤等应用中发生的事故是我国近10年来辐射事故的主要组成,也是加强辐射安全监管、降低事故发生率应该关注的主要方面。

表17.1 各类应用中的事故数量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