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 医患关系的内容

医生和病人群体的互动,构成了医患关系的核心内容。[3]医患关系的构成是多种社会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在现实社会中,这种互动关系的本质主要表现在社会关系、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三个方面。

社会关系。医患关系并不仅仅局限在医生和患者两个方面,具体地看,它蕴含着多种人际关系的互动和交往,是现代社会中最为基本也最为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医患关系不能被看作是简单的个人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在医疗活动中发生直接联系的医生与患者,还包括以医疗机构为主的相关医务人员,以及以患者为中心的家属、朋友、亲戚等。因此,医患关系是一种覆盖面较大的人际关系。同时,医患关系受社会多元文化的影响,在社会多元文化的相互影响下,不同群体的世界观、价值观都会有所不同,医患关系不再只是人与人之间以及语言与语言之间的互动,更是思想与思想、观念与观念的碰撞,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文化关系。

法律关系。法律在医患关系的调节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首先,契约法律关系。随着西方契约观念的传入,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被看作是合同契约的关系。患者为了治病而与医方达成约定,双方签订医疗合同。契约的建立具有法律效力,医患双方都需要遵从约定,不得违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与制裁。其次,民事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主张“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医患矛盾被看作是民事纠纷问题,受到民法的监控和管制,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基本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最后,消费法律关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医疗机构的商业化,医患关系逐渐演变为一种消费关系。作为经营者,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基本的医疗健康服务,对于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患者自觉地成为一名消费者。在有偿消费的基础上,医方作为服务提供者,患方作为服务接收者,医方与患方形成了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关系。

道德关系。道德规范在医患关系中同样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在医患之间的互动、沟通和交流中,双方都需要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医务人员需要遵循诚实守信、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等基本的职业操守,患者也应当自觉树立相互尊重、诚信友善、宽容正直的道德品质,医患之间构建友好的合作关系,完成共同的价值目标。其次,道德规范在医疗行业中被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机构是具有社会服务性的,与民生健康息息相关的机构,它承担着治病救人、造福社会的重要使命。道德规范成为医务人员行为正当、尽职尽责从而勇于肩负使命担当的重要驱动力。最后,道德规范是正当医患关系维系的重要手段。道德规范是法律的重要补充,在明确医患双方基本权利和义务,医生职业道德要求、医德医风培育和学习,以及在正当价值观念的塑造中,道德规范都起到了规导和制约的重要作用。(https://www.daowen.com)

医患关系是医疗实践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受现实社会各种因素影响,医患关系并非一直处于友好、稳定与和谐的状态。受内外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医患冲突、矛盾或暴力问题偶有发生。其中医方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道德素质和服务态度。医生的主观感受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尤为重要,医生的内在品质和外在素质是构成医患关系的基础。[4]个别医务人员仍然存在态度差,存在“生、冷、硬”等问题,不利于医患和谐沟通和交流。第二,医学技术水平。基于医学技术水平的高质量医疗服务,是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获取患者信任和托付,实现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基础。第三,工作压力。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导致情绪波动,进而干扰治疗并影响医患关系。

患者的存在是医患关系建立的基础,医患关系不和谐中的患者因素也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医学知识。患者医学知识不足,对医学技术发展状况不了解,对自身疾病认知不够,容易对医生的治疗产生怀疑和误解,是造成不信任的原因。第二,医学期待。对医学发展和医生期待过高,没有认识到医学发展的有限性和疾病治愈的概率性,容易对不符合预期的治疗后果产生误解,导致医患矛盾。第三,道德素养和法律知识。部分患者道德素养低、法律知识匮乏、态度傲慢、权钱意识强并行为失当,直接从负面影响医患关系。

此外,影响医患关系的因素还包括其他方面。例如社会舆论的不当导向和失真报道,西方文化和价值观念的错误引导,以及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的不完善、不健全,医疗行为安全监管的不严谨、不细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