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的时代进步

二、残疾人事业的时代进步

不断发展的残疾人事业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据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全世界残疾人数量已经超过6.5亿人,占总人口比例近10%。我国则是世界上残疾人绝对数量最多的国家,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统计数据,中国各类残疾人总数已达8500万人,约占中国总人口的6.21%。[4]但是,作为弱势群体,残疾人个人甚至包括其家庭在社会中都处于被动状态,缺乏争取利益和资源的优势和行动力。近几十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国政府和社会越来越意识到残疾人社会支持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对残疾人问题的关注和投入,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各方面提供了覆盖面广泛的基本设施、社会条件和公共服务。(https://www.daowen.com)

《残疾人保障法》从1990年制定到2008年修订,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保障事业法治化、规范化基本进程的加快;从1987年到2006年分两次开展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志着摸清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国情;从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明确要求“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的明确,再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弱有所扶”的基本精神,标志着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入了发展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