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会支持供需关系的动态变化
(一)供需关系动态变化的历史轨迹
残疾人社会支持的供需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残疾人社会支持的供需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传统社会时期的有需求无供给阶段。在传统社会,劳动能力往往是衡量一个人社会价值的核心因素,体力强者被崇拜,弱者则被鄙视或淘汰。在这种社会标准之下,残疾人的需求很少得到社会支持。其次是近代社会以来残疾人需求的低供给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变得理智与客观,并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对残疾人进行社会支持,只是此时的社会供给依然停留在较浅层次,只关注残疾人康复需求,忽略其更深层次的需求。最后是现代社会以来残疾人需求的全面供给阶段,从健康、教育、就业到社会融合与赋能,社会支持涉及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我国持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进行了多年的滚动式调查,通过相关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我国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及其历史变化。本书对残疾人需求的宏观分析,也主要来自于对该项数据的分析与整理。(https://www.daowen.com)
(二)供需关系动态变化的时代特征
我国残疾人社会支持的供需关系也在不断变化,目前正处于由低供给向全面供给迈进的阶段,主要表现为残疾人基本需求与供给都在不断增加,两者之间的距离正逐步缩小。
1987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已达5164万人,其中以听力言语残疾人比例最高。2006年,我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残疾人总数已达8296万人,其中以肢体残疾比例最高。近二十年的时间,我国残疾人口增加了3000多万,残疾人的基本需求不断增加,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有所上升,残疾类别结构也发生变动。针对这种情况,政府也从多方面加强了对残疾人社会支持的投入。在政策法规层面,我国不断完善与残疾人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仅2015年,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7件、地市级6件;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27件、地市级69件、县级242件。在学术创新层面,将社会融合、社会支持等理论与残疾人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夯实了残疾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意义。在政府工作层面,从2005年到2010年,残疾人各项需求指标都得到了大幅增长。2005年,约352.3 万残疾人通过政府实施的重点工程得到不同程度康复,2015年,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人达到754.9万人。2005年,全国有4335 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904 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2015年,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和特殊教育学院录取的残疾学生分别为8508名和1678名。除此之外,残疾人就业人数、社会融合程度以及各类残疾人组织数量都有所上升。在非政府组织发展层面,我国于2000年初步建立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截至2015年,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达到32.9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达9.6万个,成为我国政府组织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