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社会支持需求与供给的逻辑关系

一、残疾人社会支持需求与供给的逻辑关系

(一)社会支持供需关系的基本前提

对残疾人社会支持而言,了解残疾人的需求是进行有效支持供给的基本前提。在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的年代,残疾人往往形同“废人”,被视为累赘,受到歧视与压迫,甚至有迷信思想,认为残疾人是恶魔或罪人,身体或心理的残缺是上天对他的报应和惩罚。此时,人们并不关心残疾人的需求,社会也很少专门对残疾人进行救助。近两个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人们对残疾人的观念发生了变化,对人们的身体缺陷有了正确认识,伴随着西方福利制度的发展,残疾人问题逐渐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时人们开始聚焦于残疾人对康复的需求,并为残疾人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与保健支持。随着联合国千年计划的实施,人权观念在世界范围内盛行,残疾人权益保障模式开始形成。人们逐渐认识到,残疾人与普通人一样,有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实现自我发展的权利,也就是说,即便是那些因为残疾而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人也有权利获得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水平。此时人们对残疾人的基本需求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社会供给愈加多元化。我国也在充分了解残疾人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构建了国家、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支持网络,全方位多层次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残疾人需求决定供给,供给影响需求。

(二)社会支持供需之间的辩证关系(https://www.daowen.com)

残疾人社会支持供给与需求之间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具体而言,当残疾人需求与供给相一致时,社会处于最佳状态,残疾人四个方面的需求都能够得以满足。在健康层面,残疾患者通过医疗与康复治疗,得以恢复部分劳动能力,初步具备走入社会的能力。教育层面,提高残疾人知识水平,改善其愚昧无知的状态,使其能够自我思考,激发其想象力与创造力。职业发展层面,社会上有充足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同时残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残疾类型与残疾程度,学习相关技能,实现自力更生。社会融合方面,有完备而行之有效的法律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政策支持,并通过开展娱乐、文体、宗教、文化等活动,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度,促进残疾人与他人的交流。在此基础上,完善残疾人各项组织,成立残疾人自助小组,从各个方面加强残疾人与社会的沟通,并对其进行政治动员,使其合法行使自身权利,提高政治参与度。

当残疾人社会支持的需求与供给不一致时,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种是需求大于供给,另一种是需求小于供给。当需求大于供给时,残疾人对社会支持的需求便难以得到全部满足,尤其是高层次的需求。此时的残疾人社会支持只满足其低层次的需求,或者连低层次的需求都难以满足。此种情况下,如果大量的残疾人处于贫困边缘,难以获得最基本的温饱、医疗保障,那么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便难以为继,社会不稳定因素也会增加。即便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如果未能真正与社会融为一体,或无法进行自我权益保护,也会为社会的发展埋下隐患。当需求小于供给时,表明国家对残疾人的供给已经超出了残疾人对社会支持的需求。这种情况下,残疾人比普通人更多地享有了社会资源,拥有了更多特权,同样不利于残疾人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方面,对残疾人基本需求的过多投入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比如康复层面的过多投入,会造成一部分医疗器械闲置,不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过度的社会支持也会使部分残疾人对社会产生依赖的想法,不利于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残疾人社会支持的需求与供给如同硬币的正反两面,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不能割裂地看待,而是要将两者结合起来,使之共同作用于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