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适用于哪些人。这里所称的“人”,如无特别说明,通常是指所有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我国《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此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所有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适用我国民法。作为例外的是,外国人身份法上的行为,适用其本国法;外国驻我国的外交人员依法享有外交豁免权,不在我国民法的适用范围之内,其民事争议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其自愿接受我国法律管辖的,我国民法对其有效。(https://www.daowen.com)
至于我国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在国外发生的民事关系,一般适用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