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隐私权
案例导入
李某应聘到深圳市某手表厂做工,上班第二天上厕所时,发现厕所上方有一个电视探头在来回转动,吓得她赶紧逃走了。后来她用一台照相机,拍下了“探头”监视的镜头作为证据。在与其他工人联络后,她还得知,其他工人因工作需要进入装有闭路监视器的写字楼办公大厅,好几次透过玻璃窗看到厂方老板办公室里的两台闭路监视器正在放映女厕所内部的情形。于是,李某等18人向法院提起侵害隐私权赔偿诉讼请求,要求判令被告在媒体上赔礼道歉,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每人5000元。(https://www.daowen.com)
本案知识点:隐私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