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相邻防险关系,是指相邻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在自己的建筑或经营工事可能给对方造成危险时,应事先予以排除,以免给对方造成损害。相邻一方在自己的土地上营造建筑物或挖掘水沟、水池、水井、地窖等,应注意对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因此动摇邻人的地基,或者损坏邻人的建筑物。如果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因设计或施工有严重缺陷,成为危险工程,或因年久失修及其他原因有倾覆危险,致使相邻人可能遭受损失时,相邻人有权请求排除危险。(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