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邻通行关系
2026年01月15日
二、相邻通行关系
相邻通行关系是指不动产相互毗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者或使用者之间,基于不动产的利用而发生的通行关系,它一般包括两种:①邻地通行关系。邻地通行关系指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的土地被他人的土地所包围或不具备通行的条件时,他方应允许其通行。依法享有通行权的一方叫通行权人;提供通行方便的一方,称邻地所有人。通行权人通过邻地,是行使所有权的表现,如果邻地所有人加以妨碍,通行权人有请求允许通行的权利。但是,通行权人在选择道路时,必须选择对邻地所有人损失最小和最必要的路线,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给邻地所有人造成了损失,应给予补偿。②建筑物通行关系。这是指因建筑物毗邻,一方需要在邻人的建筑物上通过而发生的关系,邻人应允许其通行。(https://www.daowen.com)
在邻地或建筑物通行关系中,对于历史上形成的通道,土地或毗邻建筑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都不得任意堵塞,妨碍邻人的正常通行。如果因自然条件或新建建筑物等原因必须改道的,应事先与邻人协商,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