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缔约上的过失

五、缔约上的过失

缔约上的过失是指当事人一方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具有过失,从而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者不被追认等,使他方当事人受到损害的情况。此种情况下,具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这种因缔约过失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称为缔约过失之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