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分类
2026年01月15日
二、违约责任的分类
(一)单方违约和双方违约
只有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是单方违约,双方当事人均违约的是双方违约。双方违约的,各自承担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二)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届期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表示,但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没有履行合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
(三)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https://www.daowen.com)
根本违约是当事人的违约行为根本违背了合同目的,致使订立合同的目的完全不能实现。非根本违约是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部分不能实现。如甲在乙处定做一套西服,乙未按期交付,若甲是为了平时穿,乙不构成根本违约;若甲是为了在举行婚礼时穿,乙构成根本违约。
(四)不履行合同和不适当履行合同
不履行合同是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拒绝履行和履行不能。拒绝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不能除不可抗力以外应承担违约责任。不适当履行是指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五)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
一般瑕疵履行是指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加害履行是指当事人不仅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而且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利益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