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承权的特征
2026年01月15日
二、继承权的特征
1.继承权与一定的财产所有权相联系。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继承权的实现是财产权的转移,即继承人以继受取得的方式取得被继承人遗产所有权。因此个人财产所有权是继承权的前提和基础,继承权是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合理延伸。
2.继承权与一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继承权的主体是与被继承人有特定身份关系的自然人。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国家、法人以及与被继承人没有特定身份联系的自然人,不能作为继承人。(https://www.daowen.com)
3.继承权的实现与一定的法律事实相联系。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继承权的实现必须以被继承人死亡和留有遗产等法律事实的存在为前提。如果是遗嘱继承,继承人还必须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为根据来享有继承权。
4.继承权的接受和放弃与继承人的意志相联系。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就已经取得了主观意义上的现实性继承权,因此,从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接受继承权或放弃继承权,其他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