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遗产
2026年01月15日
四、遗产
(一)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被继承人死亡前,对自己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有权依法处分,继承人不享有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只有到被继承人死亡时,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才转化为遗产,成为继承的对象。
2.遗产仅指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具有财产性。在现代法上,继承人所继承的只能是财产,而不能是其他权益。作为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https://www.daowen.com)
3.遗产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具有专属性。作为遗产的财产,应是被继承人生前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被分割、继承。在确定遗产范围时,首先要将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的其他人的财产与死者的财产区别开来。
4.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具有合法性。被继承人生前的非法所得以及非法侵占的国家、集体以及他人财产,不得作为遗产。
(二)遗产的范围
根据《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财产:①公民的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