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整
2026年01月15日
二、完整
单证的完整性是构成单证合法性的重要条件之一。它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议付单据应该是一整套单据,而不是某一种单据
在信用证业务下,进口商需要哪些单据,每种单据各需多少份,一般都在信用证中标明。出口商只有按规定提交全部合格单据,开证行才保证付款。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进口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信用证要求的单据越来越多,除商业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保险单、产地证等主要单据外,还要有各种附属证明及办理有关事项的收据,如各种受益人证明、船公司的船龄证明、船级证明、装船通知的副本、寄单的邮局收据等,这些单据都要经过一定的手续和事先联系才能取得。因此,在制单、审单的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及时催办,以防遗漏或误期,以保证全套单据的完整。(https://www.daowen.com)
(二)每一种单据本身内容必须完备
任何单证都有其特定的作用,而这些特定的作用又是通过其特定的格式、项目、内容、文字、签章等表现出来的。如果格式使用不当、项目漏填、内容不完整、文字不通、签章不全,就不能构成一份有效的文件,也就不能被银行接受。如进口国海关须用进口国本国制定的固定格式的海关发票而出口方没有使用、单据上须要背书的没有背书、更改处须加盖更正章的没有加盖等,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在实际业务中曾经出现过商业发票因漏打贸易术语,海运提单因漏打运费支付项目而遭拒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