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

三、及时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单证的时间性很强,单证工作的及时性要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出单及时

各种单证都要有一个适当的出单日期。例如:提单的日期不得迟于装运期限;保险单和商检证书的日期不得迟于提单的日期;装船通知书必须在货物装运后立即发出等。同时还应注意各种单证之间日期不能相互矛盾。如果这些日期错了,同样会造成单证不符。(https://www.daowen.com)

(二)结汇及时

单据制好后,应在信用证的到期日和交单期届满之前送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争取早日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