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班主任队伍建设
学校规章制度《教师职责》中明确规定,各级教师要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并将担任班主任工作与教师职称评定挂钩。每年新学年开学前,政教处(学生工作处)根据新招班级数,选拔任用热爱学生管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经验的教师担任新班班主任,并采取多种措施对新任班主任进行岗前培训。政教处(学生工作处)按照《天水市卫校班主任工作考勤考核及津贴发放暂行办法》等制度对班主任进行管理和量化考核,每月根据考勤和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年根据班主任工作表现评选优秀班主任,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每学年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研讨暨经验交流会,交流和推广先进的班级和学生管理经验。